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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是针对中国近代(1903-1949)幼儿音乐教育发展的研究。全文分四章,第一章绪论,论述了本课题的研究意义和现状。然后以五四运动为时间分界点,将中国近代幼儿音乐教育分为清末民初时期(1903—1919)幼儿音乐教育,与五四运动到新中国成立时期(1919—1949)幼儿音乐教育两个部分,即第二、三章节。1903年,模仿日本幼稚园,中国创办了第一所幼儿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1904年清政府受日本学制影响,颁布“癸卯学制”,制定《奏定蒙养院家庭章程》,规定了蒙养院为中国早期幼儿教育机构,并允许聘请日本保姆。从此,中国幼儿音乐教育以“歌唱”“歌谣”和“乐歌”内容形式,翻译学习国外教材,在中国早期幼儿机构蒙养院、幼稚园中缓慢发展。
但五四运动之后,陶行知、陈鹤琴、张雪门等中国早期著名幼儿教育家,同时批判中国幼稚园外国化,极力主张探索中国本土化幼儿教育,创办适应中国国情的幼稚园。陈鹤琴并为教育部制定了《幼稚园课程标准》,其中包含幼稚园音乐课程标准,体现了吸收外国幼儿音乐教育经验进出上,具有了本土化、民族性的特点。如关注幼儿本体,注重音乐兴趣和情感;提倡幼儿生活音乐化;幼稚园综合课程中活的音乐教学和音乐教材;主张幼稚园使用民族乐器,开展幼儿民族打击乐的学习等。
本文依据以上这两个时间段,分别对中国近代幼儿音乐教育法规,典型的幼儿机构中音乐教育,幼儿音乐教育思想,以及幼儿音乐教育师资和教材四个方面,呈现中国近代幼儿音乐教育的发展概况。
而最后一章是中国近代幼儿音乐教育的发展脉络和经验,这是对中国近代幼儿音乐教育发展概况的归纳和总结,并以历史经验给当今中国幼儿音乐教育发展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