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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的发展,理性的两个维度——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越发呈现出背离的状态。生活于理性制度下的人类,满足于自己物质利益的追求,一切以物质利益的最大化为出发点,脱离了价值理性的指导和约束,并与其渐行渐远。由此带来的问题便是:人与物的关系变成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相冷漠;技术理性主导下的人也日益丧失其主体性,与人本身相异化,成为单向度的人;人丧失了对自身和谐性的追求,社会也成为病态社会;当工具理性的膨胀扩张到法律领域时,法律的异化便出现了,法律不是为人而存在,人不再是法律的目的,并呈现工具主义倾向。这一切均是工具理性的膨胀和价值理性的失落所致,探究其根源,笔者认为缘于理性的崇尚以及对非理性的抛弃,因为非理性强化的是人对于真、善、美及内在和谐性的自觉追求,与价值理性相适应。于是强调非理性便有了现实意义,对于异化现象的消解、制度的构建及和谐社会建设都有积极意义。全文分为五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笔者首先列出案例,并对其进行分析,探究原因,认为人的冷漠,道德的退场及人的异化乃至社会的异化是对理性崇尚和对非理性抛弃的结果。第二部分对第一部分的结果进行论证,分析问题的根源。论述了理性和非理性并介绍了两者的关系;着重分析理性的崇尚和对非理性的抛弃从而最终导致工具理性的膨胀、价值理性的失落、人的异化乃至社会的异化等问题的出现。在本部分,笔者提到人是兼具理性与非理性的统一体,而饱受理性关照的人以物质利益的最大化满足为出发点,不再考虑人的情感等非理性因素。人对非理性的抛弃,从而使其自身也不会寻求内在的和谐而日益淹没在理性的洪流之中,价值理性便日益萎缩。在第三部分,对理性进行了反思,对工具理性导致的人的主体性悖论及人的单向性进行了论述。理性崇尚在法治中的体现的制度——亲属作证制度也在本章中作了分析,接着讨论了理性崇尚对法律带来的问题:法律的异化和法律的工具化。第四章对非理性的积极意义进行了探索(但首先强调了理性的不可或缺),积极意义体现在人的非理性的欲望情感等需要满足,法律发展的人性化以及健全社会的构建等方面。在第五章中,分析了积极意义实现的可能性以及实现的着力点,包括:基础是坚持理性和非理性的统一,关键是法律人性化的推进,而和谐社会的建设又提供了良好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