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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重庆的经济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别是直辖以后,重庆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重庆市综合经济实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库区经济社会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城乡居民收入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2007年中央为重庆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了新的导航定位,提出了314目标,即努力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力度,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革步伐;着力解决好民生问题,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加强城市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更好贯彻落实胡总书记提出的314总体部署,2009年初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实施扩大内陆开放战略,要求以开放促发展,积极探索内陆地区发展开放型经济的新路子,以重庆北部新区及保税港为龙头和平台,把重庆建设成为长江上游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和国际贸易大通道,成为内陆出口商品加工基地和扩大对外开放的先行区。为推动内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提升重庆对外开放和发展水平,笔者准备从重庆贸易现状着手,针对重庆主要的大通道建设进行法律问题研究,力求摸索出内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有关法律保障的建议与观点供大家参考。 全文共分为四部分,共计一万五千余字。笔者从历史、现实和未来发展的需要,对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的基本论述、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重点针对大通道建设中的几个核心问题,如保税港、物流运输和金融服务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通过比较、剖析法,提出解决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法律性障碍的具体建议。 第一部分为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的概述,从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内容和存在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论述,从中提练出大通道建设需要解决的几个重要法律问题。 第二部分为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中的保税港区法律制度研究,深入分析重庆保税港区的特征,找出其法律缺失,提出完善保税港区的法律制度。 第三部分为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中的物流运输法律制度研究,从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出发,分析重庆大通道中法律制度存在的缺失,提出相应对策。 第四部分为重庆国际贸易大通道建设中金融服务制度研究,从重庆现有的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出发,剖析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