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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非营利组织获得了迅猛的发展,并逐步成为行政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研究中的一个重要领域,本文着眼于非营利组织的监督问题,以当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的困境为切入点,旨在探讨实现对非营利组织有效监督的途径。 长期以来,政府行政力量一直是我国社会运行中极其重要的一极,本文紧密把握我国的现实,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并在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政府为主要整合力量、实现对非营利组织的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思路,并进一步探讨了这一思路的现实可行性。 一、本文首先从理论上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的监督问题进行了分析,实际上阐明了构建我国非营利组织有效监督框架的必要性,主要从经济人假设与利益驱动、我国非营利组织的产生机制、产权问题与道德失控、非营利组织的责任机制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自治性这几个方面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机制的构建做了理论意义上的分析。 二、本文对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的困境做了实证的研究,在对我国非营利组织发展现状进行梳理的基础上,从相关法律政策的缺失、政府规制的制度安排、非营利组织的社会监督以及非营利组织的自律机制四个方面分析了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三、国外特别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构建起了较为完备的非营利组织监督机制,本文对国外非营利组织监督的状况进行了探讨,从而为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体系的建设提供借鉴。 四、在进行了大量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基于我国的实际情况,本文提出了解决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困境的思路:以政府为主导,通过政府本身对非营利组织的规制和政府对各种社会监督资源的整合、协调,最终形成政府、社会的监督与非营利组织自我治理相结合、多个监督主体共同协调运作的格局,在这一进程中,社会监督和非营利组织的自我约束将逐渐成为非营利组织监督的主要力量。 作者指出,由于受到政治、经济和其他各种社会条件的制约,我国非营利组织监督机制的建设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政府、社会公众、非营利组织群体和新闻媒介等各方力量的参与,并需要在不断总结的基础上寻找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监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