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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富强,乡村振兴,根本在于发展教育。教育可以对劳动力的整体素质、就业能力和社会地位方面产生重要作用,可以减少工资歧视、缩小性别工资差异、提升子女教育水平、提高社会地位等。自建国以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地区的教育问题,但受制于城乡二元体制、传统观念、经济发展、生理客观差距等因素的影响,我国农村地区的教育发展状况依然较为落后。随着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和实施,城乡居民接受义务教育的平等权利得到保证,农村居民的教育状况、综合能力、就业机会、收入水平都获得了很大改善。但与农村男性群体相比,农村女性群体在教育、就业、社保方面均面临着诸多困难,因此研究实施义务教育对农村女性工资性收入的影响、提升义务教育政策的实施效果,值得我们去关注和分析。首先,本文对国内外关于我国农村女性群体教育与收入的前沿论文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发现目前学术界鲜有文献专门探讨我国农村女性教育与收入的关系,而且也缺少具体针对教育普及政策实施效果的实证研究。其次,本文基于家庭投资行为的成本-收益理论、人力资本理论和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从理论层面对农村家庭子女教育的决策机制以及1986年义务教育法实施对农村女性工资性收入的影响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地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说。在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采用“中国家庭收入项目调查(CHIP2013)”微观数据,并基于明瑟经典方程,采用OLS回归方法、工具变量法、分位数回归法和广义分位数回归法等多种计量方法,实证检验了1986年义务教育法对农村女性群体工资性收入的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在不同层面上的异质性。研究结果如下:(1)OLS回归结果表明明瑟收入方程基础模型和扩展模型下受教育年限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农村女性群体教育收益率分别为5.09%和4.85%;两种模型下10-14岁群体的教育收益率比15-19岁群体分别高0.5%和0.79%,表明实施义务教育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女性群体工资性收入的增长;(2)在工具变量法回归结果中,2SLS、LIML、GMM三种方法的估计结果完全一致;基础模型和扩展模型下受教育年限的回归系数均显著为正,且分别为3.95%和4.05%,表明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会促进农村女性群体工资性收入的增长;(3)在分位数回归结果中,农村女性群体在10%-90%分位点上的教育收益率分别为7.57%、7.03%、4.99%、4.39%、4.10%、3.77%、4.15%、3.86%、4.04%,表明教育收益率将随着分位点的提高而呈现出波动性下降的趋势;低收入群体的教育收益率要高于高收入群体;广义分位数回归结果的特征与普通分位数回归结果基本保持一致;(4)在性别差异方面,农村女性群体的教育收益率总体高于农村男性群体;在区域差异方面,农村女性的教育收益率在10%到30%分位点上总体按照东部、中部、西部的顺序递减,在30%到90%的分位点上则按照东部、西部、中部的顺序递减;在单位所有制方面,体制内的农村女性教育收益率始终高于体制外;在劳动力市场方面,一级劳动力市场的农村女性教育收益率始终远远高于二级劳动力市场。根据前文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结果,本文从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优化农村教育补贴结构、营造性别公平的社会环境、缩小义务教育差异、协调体制内外收入机制、完善劳动力市场等方面总结了相关政策启示,希望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为深化经济学和教育学的研究领域以及对我国农村女性群体的研究提供理论借鉴,并对有关政府部门制定更加科学高效的教育决策提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