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5年10月23日财政部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8号——政府会计准则》,新准则的颁布进一步规范了政府的会计核算制度,对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方式、管理体系有了更高的要求。此外,政府每年度对固定资产投入资金额度不断增长,使得固定资产总数量庞大、总值惊人,比如本文提到的H省高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总值截止到2016年年底高达3亿人民币。但是高法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着资产的流失、闲置严重、总账不清、账实不符的诸多问题。因此,加强高法固定资产的管理,可以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加强固定资产的财务管理与监督,不仅可以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还为政府服务职能地更好履行保驾护航。本文主要采取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和案例研究的研究方法,选取H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研究对象,从资产审查的角度,结合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理论,首先将固定资产管理阶段分为采购阶段、使用阶段、清查与处置阶段,分阶段阐述H省高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次根据全生命周期的内涵与外延,对现阶段H省高级人民法院资产的会计核算制度、对外部披露信息的角度剖析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按照各个阶段针对每一个问题逐一地提出改进措施,同时结合新出台的《政府会计准则》提出了固定资产折旧管理的新内容,通过充分利用管理信息系统和互联网平台,从而全方位提升固定资产会计核算的水平,最终形成以固定资产全生命周期理念为核心,信息披露制度为辅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本文希望通过对H省高级人民法院固定资产管理问题的研究,能够对其他行政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提供参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