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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作为拉动我国经济发展的三驾马车之一,它不仅仅对国家的发展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同时也是人们社会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人的衣、食、住、行样样都离不开消费活动。随着国家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的过渡,商品经济的发展也愈发成熟,消费对象和形式越来越多,经营者财富的累积也日益的膨胀、经济力量日益强大。由此,在商品经济交往中,一方是经济力量薄弱的消费者群体,另一方是经济实力强大的企业经营者。双方的博弈就像天平的两端,经营者一方砝码多,已经沉沉落地;消费者一方则高高的翘起在天平的一端,双方的力量严重失衡。在这种前提下,如何平衡双方的差距,保护受侵害的消费者的利益,就显得极为重要。本文粗略的从民事诉讼法的角度,阐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诉讼救济途径。因此本文主要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第一部分:阐述了民事诉讼中消费者权益救济的基本问题。通过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诉讼救济模式必要性和特征的论述,作为文章的开始部分,说明民事诉讼救济模式在消费者维权中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分别阐述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两种传统的诉讼救济途径,即消费者个体诉讼和消费者代表人诉讼,并分别论述了它们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重要性和存在的困境。第三部分: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民事公益诉讼模式。指出这一模式建立的重要意义、内涵外延以及它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作为文章的最后一部分,该部分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民事诉讼救济模式提出了完善的建议,以期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民事诉讼救济模式,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