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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是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合理使用和社会资源合理配置的保障。实践证明,需要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进行有效的监管。然而,我国目前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使得监管失效。基于此,本文运用寻租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监管俘虏理论和“协同治理”理论,利用专家调查法、问卷调查法和博弈方法,对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进行研究。本文所作的研究如下: (1)分析了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现状和国外主要发达国家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情况,通过对比分析,指出我国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上相对落后之处和主要发达国家在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方面的借鉴意义。 (2)分析了当前我国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存在的普遍性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验证了问题的重要程度,认为监管主体的问题最为突出和重要,其次是监管腐败的问题和监管过程中的问题,并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3)提出了“以内部监管为主导,以行业监管为辅助,以社会监督为补充”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体系,并选取长沙某区作为实证分析,进一步提出完善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