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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世中国是在西方的武力交逼而引发的民族生存危机中被动的接受了宪政价值。由于救亡和图强的客观现实的紧迫,张君劢虽然未对宪政做出过学院式的定义,但是他一生致力于中国的宪政事业,其宪政思想及其实践活动,在中国近现代史和中国宪法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本文系统研究张君劢的宪政思想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及其主要的宪政思想,分析其宪政思想的形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得出一些初步结论。 全文主要由前言、正文和结束语三部分组成。 前言 简介张君劢的生平及其在近代宪法史的历史地位,及目前研究他的宪政思想的人及文献缺少的现状。说明撰写本论文的动机利目的,以及选择其作为论文题目的现实意义。 正文 主要由两大部分组成:一部分主要是他的追求宪政的经历和态度;另一部分主要介绍他的宪政思想的具体内容。具体内容主要有以下四点: 一、经历和态度 通过简单介绍张君劢一生追求民主宪政的实践活动,全面了解其宪政思想形成过程及其实现宪政的态度和决心。他不仅极力主张中国应该实行宪政,还批驳中国不能立即实行宪政的理论。当时社会反对实行宪政的主张的人少,但何时开始实施宪政有分歧,国民党政府以“训政”理论和“抗战”为由反对实施宪政,包括一些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也认为中国的现实条件不适宜宪政。他坚决认为中国即刻可以实行宪政,并分析和提出了宪法意识是实施宪政的前提条件,要求提高全体国民的宪法意识。 二、人权是宪政的根本 人权保障思想在张君劢的宪政思想中占有重要的地位。他认为人权是宪政的根本,人权既是宪政的内容,又是宪政实施的目标。他关注西方人权思想的发展,并介绍和宣传西方的人权思想。张君劢宣传人权理论,对于中国长期传统专制思想有很大的冲击,对人民起到了启蒙的作用。其人权保障思想也有一个发展过程,其间因救亡因素也有反复,但他在《民国宪草》对人身自由权采取法律保障主义的规定,在当时具有先进性。他起草《民国宪草》比国民党起草的《五五宪草》在人权保护方面有很大的进步。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