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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发展中国家向发达国家过渡的重要阶段。它既是一场深刻的经济变革,也是一场影响深远的社会变革。一方面,它不仅改变了特定人们的生活空间和生活环境,还改变了特定人们的生产和生活方式。这种改变不仅发生在人们的社会物质生活层面,还发生在人们的精神生活层面;另一方面,它客观上要求一国的法律制度必须为这些城镇化进程中的新生居民之合法权益提供切实的保障,各级政府必须紧紧围绕这些城镇化进程中的新生居民之权益保障转变职能,同时还对这些城镇化进程中的新生居民的自身维权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然而,我国的城镇化进程才刚刚起步,在上述各个方面均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不仅严重影响着我国的城镇化进程,甚至直接关乎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尽管我国的法学工作者、社会学工作者、管理学工作者和经济学工作者已经将研究的触觉涉猎到该领域,但迄今为止,专门研究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权益保障的论著甚少。因此,本文以“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的权益保障问题研究”作为选题,不仅具有极为重大的社会现实意义,而且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意义。全文除引言外,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阐释城镇化进程中保障新生居民权益的基本理论。首先阐述了城镇化的含义和我国城镇化的特征。城镇化应当包括形式上的城镇化和实质上的城镇化,前者是指农民不断转化为城镇居民,城镇的数量不断增加、规模不断扩大,城镇经济水平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而后者则是指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农业人口在向城镇人口转化的过程中,不仅仅是实现身份和地域上的转化,更关键的是人的内在素质的转变,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待遇等方面的转变,使他们最终能够顺利地融入到城镇之中。我国城镇化的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城镇化水平偏低;政府处于主导地位;工业化支撑的基础不牢,城镇化的成本过高;发展水平不均衡,城镇的聚集效应和扩散效应呈现较大的差距等。其次,揭示了新生居民的概念和特征。所谓新生居民是指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因素离开农村进入城镇,并在城镇长期固定生活,在身份上实现了农民向城镇居民的转变,但在生活方式、文化理念、社会权利等诸多方面尚未完全市民化的特殊法律主体。我国的新生居民具有如下主要特征:数量庞大;职业分布集中;生存状态具有边缘性;权益保障方面的弱势性;历史地位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最后重点论述了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它有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有利于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顺利推行;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形象;有利于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协调、可持续的发展;有利于我国城乡统筹发展的实现。第二部分,主要研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的权益现状。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权益的保护现状,无论是生存权方面,还是在发展权方面和社会保障权方面均令人堪忧。第三部分,基于上述研讨,剖析我国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权益缺失的原因。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政府在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合法权益方面尚未完全转变职能;新生居民自身方面的维权意识还较为淡薄。第四部分,重点论述保障城镇化进程中新生居民合法权益的措施和建议。保障这些新生居民的合法权益是一个系统的工程,而我国在此方面缺乏既成的经验和教训,但一般而言,应该采取以下措施:完善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度;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新生居民的权益保护意识;创建保护新生居民合法权益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