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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在学术界引起广泛争论的问题,国内外不少学者分别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法学、伦理学等角度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本文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在利益相关者理论基础上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的分析框架,比较系统地阐述企业社会责任。传统经济学理论假定企业是利润最大化的追求者,股东是企业的所有者,以利润最大化为唯一目标归根到底是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唯一目标。然而,发达国家在20世纪30年代后出现的两种结构性变化趋势——企业股权不断分散和多元化社会的发展,促使企业只对股东负责、企业的目标是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念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同时企业巨型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导致公众对企业的不满,迫使企业主动承担起各种社会责任。本文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润最大化过程中,主动维护非股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的目标是追求利益相关者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利用内涵式分类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慈善责任;利用外延式分类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对股东的责任、对员工的责任、对消费者的责任、对供应商的责任、对债权人的责任和对社区的责任。本文认为股东利益最大化的理论逻辑存在缺陷,企业不是股东实物的集合体,而是利益相关者之间契约的联结,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每个利益相关者都提供了一定的专用性投资,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依赖利益相关者的集体贡献,如果忽视利益相关者的正当利益要求,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可持续经营。管理者作为企业的契约代理人,要为企业这个抽象的实体谋取福利,以及平衡各种利益相关者的竞争性索求,而不仅仅是对股东负责。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内部动力是经济利益,外部压力则是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选择,以及社会批评的压力。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了企业间从以成本为主的低层次竞争向包含社会责任因素在内的高层次竞争的转变。社会批评形成非市场力量的约束机制。消费者和投资者对社会责任的偏好则改变了企业的市场环境,形成一种新的市场壁垒。市场压力和非市场压力迫使企业改变经营策略。从长远来看,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存在正相关关系。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机制。共同治理,就是由股东、员工、债权人、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公司治理模式。在共同治理中,公司不仅要对股东负责,而且要对非股东的利益相关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