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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社会结构的巨大变迁,未成年人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未成年人犯罪的日益严重,已经直接影响到了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并且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不幸。面对目前未成年人犯罪高发的严峻挑战,为了认清当今未成年人犯罪的基本形势,笔者以四川省宜宾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为对象进行调查,希望能深入了解当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具体特点和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建议,以期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工作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本调查报告约2.2万字,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调查的目的与意义。本调查的意义,在于可以为关于未成年人的刑事立法工作提供参考,在一定程度上丰富犯罪学的知识领域,并且还可以为研究未成年人的行为方式与心理状况及两者之间的内在联系提供素材。通过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研究,分析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征及其变化,还能够更好地把握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规律,以便提出相应的预防对策,有效控制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第二部分,介绍了本次调查的方法。本调查选取四川省宜宾市近五年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作为研究对象。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2日,通过走访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未成年犯管教所以及宜宾市下辖的翠屏区、南溪区、江安县等地的基层公、检、法等单位进行调查。调查的具体方法包括案卷调查法、访谈法,以及个案追踪法,等等。第三部分,调查的结果。2008~2012年,宜宾市未成年人犯罪的情况综合起来有以下几点:其一,每年发生的由未成年人实施的刑事犯罪案件均在千起以上,并且逐年增多;其二,各年龄段未成年犯人数变化趋势不同,14~15岁以及17~18岁未成年犯人数有增有减,15~16岁和16~17岁未成年犯人数则年年增加,特别是16~17岁年龄段的未成年犯人数增长很快,至2012年该年龄段未成年犯数量已经成为四个年龄段之最;其三,未成年人实施的刑事犯罪案件类型共计有21种,以侵财型犯罪为主,辅以较多侵犯人身权利的暴力犯罪和少量性犯罪,以及极少数的其他类型犯罪;其四,未成年犯的文化程度普遍很低,绝大多数是小学或初中文化,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未成年犯非常少,还有极少数的文盲未成年犯;其五,未成年犯大多来自于农村地区,农村未成年犯不仅数量多,而且还保持每年都有所增长。城市未成年犯人数相对稳定,在未成年犯总人数中所占比例逐渐下降。乡镇地区的未成年犯虽然不多,但近年来不论人数还是所占比例都在快速增长;其六,未成年犯大多无正式工作,还有较多的未成年犯是进城打工或在家务农的农民。未成年犯中有正式工作或者在校读书的仅占很小比例;其七,未成年人实施的刑事犯罪案件以单独作案和2~3人结伙作案为主,多人参与的案件在未成年人犯罪中不常出现。第四部分,分析与讨论。本部分内容主要是针对调查的结果,运用相关的理论知识进行分析、解释,分为总体分析和具体分析两部分内容。从总体上分析,近五年宜宾市未成年犯罪情况不断恶化的局面是社会、学校、家庭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等多方面原因交互作用形成的。其中,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而更重要的是受到未成年人犯罪自身周期性变化规律的影响。调查中笔者发现,从历史上看,宜宾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呈现“增长—高峰—下降—低谷—增长”的周期性波动,这是由于社会管理者对未成年人犯罪不够重视,仅在未成年人犯罪情况严重时才会采取相应措施。这种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式,导致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周期性变化规律,而近五年宜宾市未成年人犯罪刚好处于波动的增长段,于是出现了逐年递增的情况。此外,在此部分还对宜宾市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犯罪类型及形式、重新犯罪等问题做了进一步的具体分析。第五部分,结论与建议。通过调查可以看出,宜宾市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比较严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亟待加强。宜宾市未成年人犯罪目前的局面,是由多方面的原因促成的,包括区域经济发展失衡、管理部门不够重视、社会不良文化失控蔓延以及法制教育严重不足等。因此,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需要政府、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共同的努力。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和特点,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其一,重视家庭教育,提高家庭教育的质量,使未成年人形成温和、开朗、坦诚的性格,以避免受到犯罪诱因的影响;其二,重视中小学法制教育,培养法治观念,从思想上预防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其三,提高经济发展水平,缩小地区差异、贫富差距,拓宽就业途径,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从源头上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其四,净化社会风气,创建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其五,重视社区矫正,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的教育挽救工作,帮助未成年犯重返社会;其六,完善犯罪记录封存和消灭制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总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个方面齐心协力、齐抓共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