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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语言交际中的普遍礼貌原则及其在特定文化中应用的差异性》为题,一方面详细介绍了Brown & Levinson的礼貌原则理论及其礼貌策略的实现手段,另一方面以汉语为例,结合实例进行话语分析,得出的结论证明,Brown & Levinson的礼貌原则在一般意义上对汉语同样适用,加之其他语言对此的证实,我们可以说:礼貌原则是普遍成立的。不容否认的是各国礼貌用语现象中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而这种差异性的产生与特定文化本身属性有关。借用乔姆斯基对普遍语法的设想,笔者认为:普遍适用的礼貌原则是存在的,但其在具体语用环境中的表现形式受文化可变参数的影响,其中一项重要的参数为价值观参数。礼貌理论是语用学的重要研究范畴。礼貌理论的研究建立在Austin及Searle的语言行为理论之上,是对Grice的会话合作原则的补充和拓展。作为理论基础,本文第一章综述了语言行为理论及会话合作理论。根据会话合作理论,交谈的双方应当紧扣话题、保证内容真实、简洁明了,不重复或省略非必要的内容。彼此配合是互相理解和交换信息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在观察真实语境下的语言现象后我们发现,实际生活中,我们在具体运用语言时,常常有意违背上述会话原则。换言之,善意的谎言,指桑骂槐,言有尽而意无穷,这些俗语成语都说明了语用现象对合作原则的背离。之所以要避免直截了当,选择转弯抹角、词不达意,很多时候是出于礼貌的考虑。Brown & Levinson将礼貌的言行定义为顾及他人脸面的行为。他们将礼貌分为积极礼貌和消极礼貌。积极礼貌是指通过鼓励、赞美、夸奖来表示对他人的肯定,满足起人作为社会成员所追求的集体认同感。消极礼貌是指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人,不勉强、为难、逼迫他人,满足的是人作为个体所追求的不受制于人的独立感。实现积极礼貌和消极礼貌的语言策略有很多,本文第三章节一一进行详述。在决定采取何种礼貌策略之前,说话者首先要进行一系列判断,包括对对方社会地位,身份高低,权力大小,与自己关系的亲疏等等,这些判断均建立在社会价值观的基础上。汉语语境中决定社会地位及权力的因素包括:年龄、性别、职位;关系亲疏则取决于血缘、利害关系、联络频率。各项因素的在不同文化中的重要性不同,由此产生了语言运用的文化特异性。总体说来,汉语中偏重于使用拉近距离的积极礼貌策略,这与中国强调集体主义,重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社会传统是密不可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