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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混合所有制改革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手段和方式,并且在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到国家要继续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成效,实现国有企业战略转型,将国有企业向公司化进行转型。由此,如何健全现代产权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成为混改企业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所以对混改背景下的企业董事会有效性影响因素研究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和实际意义。本文除了选择混合所有制企业作为研究样本,在影响因素的选择上,结合混改特征以董事会结构特征、独立性和行为与激励方面作为切入点,研究三个方面共七个影响因素对混合所有制企业董事会有效性的影响作用,并对其影响效果所产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与探讨。研究结果如下:
在董事会结构特征的影响因素方面,混改企业中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更有利于董事会有效性的发挥。而在混改企业下设专业委员会数量上并不是越多越好,可能存在设置流于形式的问题,没有发挥多数量委员会的实际作用,而且过多数量委员会的设置对董事会有效性并没有产生正向的影响作用。
在董事会独立性影响因素方面,考虑到混改的特殊性,本文除了选择典型的独立董事比例作为衡量董事会独立性的指标之一,还选择了独立董事背景的多样性和在独立董事中是否含有国有性质背景的独立董事作为衡量董事会独立性影响因素的另外两个指标。实证结果显示,混改背景企业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和具有国有性质背景独立董事的加入都对混改企业董事会有效性产生负向的影响。而独立董事背景的多样性对董事会有效性影响是正向的,即独立董事中所包含背景种类越多,越有利于提升混改企业董事会有效性。
在董事会行为与激励影响因素方面,董事会会议次数对董事会有效性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作用,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董事会有效性影响是正向的。而且本文将样本企业根据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性质进行分组以后,与本文所研究的影响因素进行多元回归后发现,实际控制人为国有背景的混改企业在独立董事比例方面与大样本的研究结果有所不同外,其他影响因素都与大样本结果相一致。
在董事会结构特征的影响因素方面,混改企业中董事长与总经理由一人兼任更有利于董事会有效性的发挥。而在混改企业下设专业委员会数量上并不是越多越好,可能存在设置流于形式的问题,没有发挥多数量委员会的实际作用,而且过多数量委员会的设置对董事会有效性并没有产生正向的影响作用。
在董事会独立性影响因素方面,考虑到混改的特殊性,本文除了选择典型的独立董事比例作为衡量董事会独立性的指标之一,还选择了独立董事背景的多样性和在独立董事中是否含有国有性质背景的独立董事作为衡量董事会独立性影响因素的另外两个指标。实证结果显示,混改背景企业独立董事比例的增加和具有国有性质背景独立董事的加入都对混改企业董事会有效性产生负向的影响。而独立董事背景的多样性对董事会有效性影响是正向的,即独立董事中所包含背景种类越多,越有利于提升混改企业董事会有效性。
在董事会行为与激励影响因素方面,董事会会议次数对董事会有效性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作用,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对董事会有效性影响是正向的。而且本文将样本企业根据实际控制人的股权性质进行分组以后,与本文所研究的影响因素进行多元回归后发现,实际控制人为国有背景的混改企业在独立董事比例方面与大样本的研究结果有所不同外,其他影响因素都与大样本结果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