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来,随着世界经济活动的日趋复杂化,许多国家陆续出现了债务负担,财政支出压力以及财政风险增大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在欧美国家中掀起了一场名为“新公共管理”的运动,这场运动也促使这些欧美国家对其政府会计进行改革。在世界经济环境不断恶化的情况下,一些亚非拉国家也开始向欧美发达国家学习,尝试进行政府会计改革,而且改革的重点都是如何在政府会计确认基础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继承的是以前苏联的政府会计模式,在计量负债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出在以收付实现制为核心的会计基础上。虽然我国的财政部门对政府会计的确认基础进行过多次修正,加入了一些权责发生制的元素,但是这些措施仍然不能完全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2009年希腊爆发国家主权债务危机,该事件给世界上众多国家,尤其给发展中国家敲响了警钟。笔者站在会计的立场上对该事件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基于国家负债风险管理视角的政府会计负债确认基础改革的论点。在理论层面详细论述了政府会计负债信息披露与国家负债风险管理之间的内在联系后,得出了两个结论:政府会计负债信息的有效性是国家负债风险管理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和国家负债风险管理对政府负债信息的需求是促进政府会计负债确认基础进行改革的主要因素。由于政府会计改革涉及范围较广,内容较多,本文主要从与国家负债风险管理关联度最高的负债确认基础改革入手,对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会计基础在负债信息的确认和核算方面进行比较分析,并认为收付实现制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满足国家负债风险管理对负债信息的需求,而权责发生制能够有效弥补该缺陷。但是由于我国的一些实际国情以及在运用权责发生制对或有负债的核算和披露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从而影响或有负债信息的可靠性,所以我国政府会计负债确认基础改革只能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最后,在借鉴了国外发达国家在政府会计权责发生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后,根据我国所面临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自己对于我国政府会计负债确认基础改革的思路和一些具体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