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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发展形势,强调房子是用来住的,而不是用来炒的,同时强调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这就要求马鞍山市要建立可负担的住房体系。要保证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低收入家庭有所保障,满足基本住房需求。根据国家和省要求,2016年起,马鞍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以棚户区改造为主,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2017年,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皖政办[2017]10号)精神,鼓励各地积极干事创业,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推动城市发展,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有效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棚户区改造工作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近年来,全国各地不断展开保障住房建设,然而由于部分政府没有开发社会性保障住房的资质,而且开发建设能力有限,只能借助一些有建筑实力企业的力量,采取一系列模式建设社会性保障住房。马鞍山社会性保障住房供给力度大,马鞍山市政府2013-2017年建设社会性保障住房累计达59936套,建设面积累计达564.1万平方米,建设投资累计达327.8亿元。2013-2017年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共68882套,改造面积达664.38万平方米。2013-2017年马鞍山市对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货币补贴套数累计11440套,对住房困难群体给予支持。2012年起逐步将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纳入政府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覆盖范围。然而,由于社会性保障住房发展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保障模式较为单一,以实物保障为主,货币补贴处于起步阶段;运营管理压力较大,腾退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保障对象较困难;城市棚户区改造压力大,改造条件成熟的城市棚户区项目较少。迫切研究合适的开发建设模式。本文从政府角度出发,针对马鞍山市社会性保障住房的建设,对其当前建设模式现状,以及其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针对性的研究,采用文件档案检索、理论研究等形式,结合近几年马鞍山社会性保障住房发展规划,从马鞍山市社会性保障住房发展基本特征、住房发展形势与机遇、社会性保障住房发展存在的问题、近年来马鞍山市年度供应计划、马鞍山市住房发展主要任务等角度阐释马鞍山市社会性保障住房建设现状,重点分析其社会性保障住房建设现有模式及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包括社会性保障住房资金筹集问题、社会性保障住房开发建设管理不完善、社会性保障住房退出机制缺乏监管等开展研究,进而找出解决以上问题的对策建议,供相关部门在今后开展工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