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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采用纵向差异化的框架来分析合谋稳定性问题,并建立了差异化产品的价格战模型。在此基础上,对2002-2004年中国轿车行业进行实证研究。发现:在2004上半年发生了一次价格战;而且在价格战前后,合谋集团有所不同。传统基于同质产品和需求冲击的价格战模型不能对这些现象做出很好的解释。联系中国轿车行业的独特制度背景,基于产品差异化的价格战模型能够更好地解释这些现象。 采用两种方法对2002-2004年中国轿车行业的竞争格局进行假设检验。第一种方法是行为参数检验方法。第二种检验方法是Non-nested检验方法。两种检验方法都指向了一个共同的结果:2004上半年之间,轿车行业发生了一次价格战。与此同时,另外一个被侦测到的现象非常有趣。这就是在价格战前后的合谋集团有所不同。在价格战之前,最有可能的合谋集团是建立在以内资为纽带的基础之上的;而在价格战之后,最有可能的合谋集团是建立在以外资为纽带的基础之上的。 传统价格战的模型认为需求冲击是导致价格战的主要原因。而通过对中国轿车行业的总需求进行时间序列分析,发现这种基于需求冲击的解释并不能让人满意。而在差异化产品的价格战模型中,发现产品差异化程度的减少使得合谋更加脆弱。这就为2002-2004年轿车行业价格战提出了另外一个解释:由于车型的大量增加导致产品差异化程度减少,从而使得合谋破裂并爆发价格战。基于差异化产品价格战的模型框架,也能够对价格战前后的合谋集团变迁问题做出解释。占据中国轿车市场80%以上份额的是合资企业。在合资企业中,外资方更加看重长期收益,因而能够在更加"恶劣"的情况下实现合谋。不仅如此,外资方有能力改变产品差异化的程度而中资方不能--中资方尚不具备开发新车型的能力,而外资方有大量的成熟车型可供选择。早期内资方在产业政策的支持下拥有对合资企业较大的控制权,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以内资为纽带的合谋体系。外资方通过有选择地引入车型,改变了市场上的产品差异化程度,使得原有内资合谋难以维系而爆发价格战。价格战使得企业的盈利水平急剧下降,这导致外资方在争夺合资企业控制权中获得更多的讨价还价能力。因而在价格战之后,一个新的以外资为纽带的合谋集团产生了。 最后,在讨论了中国汽车产业政策所造成的独特制度背景,以及这些制度背景对本文的分析和结论所产生的影响。最后还计算了一下国内三大集团的市场力量及其来源。发现国在轿车行业的市场力量绝大部分(超过70%)是通过合谋来实现的,而由产品差异化带来的市场力量所占比重较小(不超过30%)。这样,厂商之间合谋对于轿车厂商保持高利润率至关重要。 本文的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理论上,将差异化产品价格战与同质产品价格战区别开来,进一步寻求引起差异化产品价格战的新原因,这是传统价格战文献中较少涉及的。其次,在方法上,采用行为参数假设检验方法来甄别厂商之间的竞争格局,这种方法与Bresnahan(1980,1987)所采用的Non-nested假设检验方法相比,虽然适用范围缩小(只能在同一模型框架下进行检验),但是它更加简便易行,而且在大多数情况下能够给出更为明确的结果。第三,在分析对象上,中国轿车行业的独特制度背景(合资企业内部以及之间的复杂利益博弈)是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本文的实证研究有助于检验西方的经典价格战理论是否在中国适用。最后,在结论上,本文侦测到中国轿车行业的合谋集团变迁现象,并进一步从合资企业控制权争夺方面做出轿车行业价格战的新解释,这些结论与已有研究有很大不同,属于本文独特的创新。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一章是已有理论和实证研究的综述;第二章给出了差异化产品的模型设定,在这个模型框架下讨论了差异化产品的合谋稳定性问题;第三章给出了中国轿车行业的一个基本考察,包括市场结构、厂商行为、行业绩效以及制度背景等等;第四章是论文的核心,使用行为参数假设检验和Non-nested假设检验方法对2002-2004年中国轿车行业竞争格局进行了检验,并侦测到了2004上半年的价格战以及价格战前后的合谋集团变迁现象;第五章是对中国轿车总需求的一个时间序列分析,分析的重点在于2004年轿车行业的总需求具有哪些"异常变化",以及这种异常变化是否支持以需求冲击为核心的传统价格战理论。第六章综合前面的所有分析结果,对2004年轿车行业价格战进行解释、讨论和扩展,并进一步分析了中国轿车行业的市场力量大小以及来源。最后的第七章是全文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