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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级政府作为一级基层政权,在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转移支付作为政府间的一种财力补助,用以协调中央地方财政关系,均衡地方财力,缓解地方财政支出压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近些年来,我国县区级政府事权支出范围在扩大,在教育、卫生、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地方配套支出需求也不断增加,县区财政对上级转移支付的依赖度越来越提高。转移支付制度在实际运行中暴露出制度设计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诸多问题,加剧了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的非均衡化发展。本文基于分级财政和公共管理理论,实证分析我国县区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运行现状及其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制度优化的对策建议。
本文选取的研究对象——济南市长清区在全国县区级地方政府层面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长清区地处济南近郊,2001年撤县设区,是老县新区,兼顾“事权上的县和财权上的区”双重特征。该区历史上经济基础薄弱,工业经济欠发达,在体制上严重依赖财政转移支付。本文通过实地调研,搜集整理大量政府法规和统计数据,实证考察了长清区转移支付制度建立和发展的历程,发现该制度的形成具有深刻的分级体制改革背景;通过数据对比分析,分析了长清区转移支付制度的规模与结构特征,发现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转移支付资金规模偏大,公式不透明,项目内容交叉,地方配套压力大,预算编制不完整,缺乏有效监督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在我国县区级地方政府层面都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从长清区现行的财税体制和财政管理制度入手,本文发现转移支付制度运行中所暴露出来的问题,恰恰反映了财政分级制下层级政府财力分配、事权责任划分以及预算管理等深层次的体制与制度缺失。基于此,本文认为必须从调整完善我国财政分级管理体制,理顺财权事权关系,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转移支付类别与形式,加强预算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优化县区级财政转移支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