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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发展迅速,截止2015年,对外直接投资总量达到7350.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7%,累计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5.4万亿元人民币。随着我国经济转型,以及在“一带一路”、“走出去”等战略的推动下,我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将常态化。促使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的因素有很多,一般认为东道国市场、贸易、汇率、母国经济发展水平、税收、工资以及国家治理水平等居于主导地位。已有研究表明,高级管理层对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同样具有重要影响。根据代理理论和人力资本理论,由于两权分离以及高管对风险的厌恶,高管很可能出于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为了解决此类代理问题,股权激励被认为是有效方式之一。 首先,对外直接投资本身具有不同于一般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征,股权激励能否促进高级管理层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是一个等待检验的问题。其次,与西方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有所不同,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国有企业占有很大比重,甚至起到领头羊的作用,加上国有企业所有权性质以及股权结构等方面的特点,股权激励能否发挥应有的作用也有待检验。第三,股权激励要发挥作用,良好的内外部约束机制是重要的前提条件,这些约束机制的加入是否会对股权激励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产生影响,这些条件所起的影响大小是否有所不同?以上一些列关于股权激励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问题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本文一开始阐述关于股权激励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关系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并提出相关议题,然后对以往关于股权激励以及对外直接投资的国内外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相关假设,建立面板数据模型、筛选了560个样本并对研究对象进行定义和度量。最后对研究对象进行实证检验。实证结果表明:(1)股权激励强度在一定范围内对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有一定的促进作用,然而当股权激励强度达到一定的极值时,反而会对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产生抑制作用。(2)高管股权激励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的对外直接投资高于民营上市公司。(3)股权激励对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受到来自公司内外部机制的约束,具体表现为:股权激励本身的行权约束条件能够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并且股权激励与其行权约束条件的交叉项系数显著为正,这意味着,行权约束条件对股权激励与对外直接投资之间的关系起到正向的促进作用;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高管更愿意促进对外直接投资,并且股权集中水平高能够加强股权激励对对外直接投资水平的促进作用;良好的外部约束机制能够促进公司对外直接投资,但是外部机制与股权激励在促进对外直接投资上是一种互补关系;由于股权结构的显著性最强,因此本文认为大股东可以对管理层对外直接投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整体上,约束机制的加入增加了经调整的拟合优度水平,因此,可以认为约束机制可以增强股权激励的实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