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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在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方面的缺陷。然而,现阶段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过程中还存在诸多问题,面临很多困难。 本文在分析苏州市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创新实践的基础上,围绕当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社会组织参与度不高、规范性不强、公信力不足、持续性不够等突出问题,从政府层面,在鼓励和支持、规范和引导、监督和管理、推动和深化四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提出了促进社会组织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对策建议: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大扶持保障力度、完善资源对接机制、创新监督管理方式、改善外部发展环境,有针对性地探讨了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治理机制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建设的进程中,在政府一级,努力促进社会组织有效参与提供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