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经济的多元化发展,婚姻家庭纠纷逐年增多,许多婚姻财产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都涉及到一个非常关键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关于夫妻共同债务问题,我国《婚姻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主要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偿还作出了规定,却没有明确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更未对夫妻共同债务的含义作出解释。这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不少难题,不同法院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难以达成共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屡见不鲜。另外,在社会经济日新月异、男女社会地位更加平等和人民思想意识不断进步的背景下,婚姻财产制度也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无疑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变得更加复杂。如何兼顾社会效益和法律效益,在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间划出合理的界限,确立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对完善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均具有重要意义。文章通过法条探析和案例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式,针对所要研究的问题拟通过以下四章展开具体探讨。第一章梳理了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立法现状和相关理论学说,引出现行法律规则在司法适用中的问题,阐述司法实践面临的困境。第二章对现行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进行理论层面分析。首先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相关基础概念及其法理基础开始,其次结合现行法律规则分析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主要因素和次要因素,并对四种特殊情形下的债务性质判定问题进行了分析。第三章根据2019年12月版《民法典(草案)》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规定,深入挖掘民法典对夫妻共同债务认定问题的立法立意和价值取向,将其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将借款用途的举证责任适当分配给债权人,以平衡债权人和非举债一方的利益,平衡交易安全与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二是将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权下放至法官,由法官根据个案实际情况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三是建立“共债共签”制度,引导债权人在债务设立时注意规避风险,从源头管控纠纷。第四章根据前几章的研究,就完善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提出建议。一方面,夫妻共同债务认定规则的价值取向需要完善,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保护妇女的财产权益,在维护婚姻稳定的同时保障交易秩序;另一方面,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具体规则有待完善,文章建议进一步明晰夫妻“共同”债务中“共同”的确立基础,完善日常家事代理制度和夫妻约定财产制,同时统一法官的裁判规则以避免同案不同判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