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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作为促进经济发展的金融手段在缓解贫困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信贷扶贫是反贫困理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小额信贷以其独特的制度设计成为扶贫领域中的佼佼者,越来越受到发展中国家的关注。首先,小额信贷的客户目标针对的是处于金融市场边缘地位的贫困人口,因为贫困人口的贷款具有数额大、风险大、无法提供担保、管理和交易费用高等特点,正规金融机构由于趋利性和政策性限制,会拒绝对贫困人口贷款。其次,国际经验证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在运用贴息贷款扶贫的过程中,产生了严重的利益漏出现象,实际效果与扶贫目标发生偏离。贴息贷款导致的寻租现象使其被非贫困者攫取。同时还贷率低也是贴息贷款的弊端之一。制度型小额信贷采用市场经济运行规则,强调实现扶贫目标的同时在财务上要保持可持续性。同时小额信贷项目的数额小、短期、贫困者自我组织、互相担保的制度规定,自动排斥了非贫困者,并且保证了还贷率。我国目前正处于经济转轨时期,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及其他经济制度的变化,使得城市中出现了一批新型贫困人口,其中大部分为下岗工人。这些人一般处于30-50的年龄段,有经验,有能力,有创业的热情和可能性,但是缺乏资金。本文在分析小额信贷与扶贫关系的基础上,以小额信贷资金进入城市扶贫领域为切入点,借鉴国际小额信贷的成功经验,参考小额信贷在我国农村的实施效果,进一步研究小额信贷在城市扶贫过程中的作用。本文首先介绍小额信贷的国际先进经验,操作过程及监管指标。然后在探讨城市贫困现状的基础上,研究小额信贷在城市扶贫中的可行性。通过分析目前城市小额信贷在运作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最后从小额信贷机构的外部环境和内部机制两个角度探索未来城市小额信贷的发展之路。本文的创新点为下:在我国,小额信贷扶贫政策首先被应用于农村的扶贫工作。我国城市小额信贷工作开始的比较晚。1999年,天津市政府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澳大利亚政府合作实施了“扶助下岗女工再就业与创业项目”,开我国城市小额信贷之先河。此后,城市小额信贷项目获得了迅速发展。但是,我国的小额信贷政策开始于农村,对农村小额信贷的研究成为学术界研究小额信贷的核心,对城市小额信贷的研究很少,仅有的研究多以描述性为主,借鉴了很多农村小额信贷的经验,缺乏必要的理论与实践支持。本文研究了以天津小额信贷项目为代表的中国城市小额信贷发展现状,给予了城市小额信贷一理论支持,并沿着该理论对我国小额信贷的发展进行了规划,具有一定的理论创新性。另外,鉴于当前的研究以描述性的居多这一特点,我特意选择了城市小额信贷开展较早、收益较好的天津市为个案,力图用事实来说明问题,努力实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