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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曼·英伽登(Roman Ingarden,1893—1970)是20世纪著名的现象学美学家。他的艺术理论主要表现为一种基于现象学方法之上的艺术本体论。他认为艺术作品是一种有着图式化的层次构造的纯粹意向性对象。重新发掘和检视英伽登的艺术本体论,对我们有着重大的启示:既能为20世纪以来艺术作品是什么这样一个重大问题提供一个崭新的思路,也能为国内艺术理论学科根基的厚植提供更为丰富的思想资源。本论文第一章的主要内容是总论英伽登的艺术本体论。为了解决哲学史上著名的“观念论-实在论”之争,他潜心研究艺术本体论问题,并逐个考察了文学、音乐、绘画和建筑等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本质结构。在现象学方法的启发下,英伽登将“观念论-实在论”问题归结为本体论研究。本体论研究又被归结到存在论研究,归结到存在方式。关于某物的存在方式就是某物原初在主体直观中被给予的方式,就是某物在主体的直观中的显现方式。对于艺术作品而言,英伽登所要研究的便是艺术作品在主体的直观中究竟是以何种方式显现以及显现出来的是什么,就是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和本质结构。通过对存在方式中的诸种因素的分析,英伽登最终总结出来四大类存在方式。艺术作品的存在方式,即是纯粹意向性对象。这意味着,(1)艺术作品在自身中没有根源,需要由别的主体创造,需要主体的意向投射;(2)不是现实的,而是一种意向中的存在,它们的实际存在事实上并没有明言。第二到第四章是论文的主体部分,主要考察英伽登艺术本体论的总观点如何落实在各门类艺术之中。在考察图像作品之时,英伽登指出,图像的存在方式既离不开我们主体的准知觉理解,也离不开客体方面实在的画作。一种准知觉理解的态度与一件绘画相遇合之时,图像才会在我们的直观中显现出来。在我们直观中显现出来的图像,类型不同,层次自然也就不同。抽象画只有一个层次;纯粹图像有两个层次;肖像画、静物画有三个层次;带有文学主题或历史主题的图像有四个层次。其中,被重建的观相和被呈现的对象层次可以说是图像美学价值最大的两个源头。这两方面也凝聚了人类最多的创造才华。观相的重建离不开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绘画手段。被重建的观相和被呈现的对象自身也能成为美学价值特性的载体,这一点从对象上保证了美学价值的客观性。在考察音乐作品之时,英伽登首先指出音乐作品是一个封闭在自身之中的质的结构,在根本性质上不同于一切实在音响。音乐的存在需要在音响感性材料上的主体意向的投射,需要曲谱作为意向的通道,而无需任何其它例如演奏一类的实在音响作为条件。在这种存在方式中向主体显现的音乐作品,是一种在准时间结构中的超个别性。在主体的直观中,音乐作品显现为一种音响因素和非音响因素交融在一起的单层次构造。这个构造既包含了各种调性形式,也包含了一些性质特性。它们共同组成了音乐作品的性质格式塔,既能使得由不同片段组成的作品保持整体性,又能使历史上的不同演奏被辨识为同一件作品。在考察建筑作品之时,英伽登遵循了类似的思路,指出建筑作品的存在方式既需要我们的审美接受态度,也需要特定的实在建筑物。在这种存在方式中显现的建筑作品包括了多样化观相和空间形状两个本质层次。维系建筑艺术作品整体性的是几何学法则,实用功能和个性三者所形成的方程式的解答。英伽登以解决哲学问题为出发点,最终却得出了一个精密而深刻的艺术本体论。在现象学运动、艺术理论和当下艺术理论学科中,他的理论都具有积极的意义。他的艺术本体论在现象学运动史上表现为一种独特的现象学和存在论之间的折衷形态,使得他的现象学的艺术本体论避免了偏向主体意识活动一极,和偏向对象内容一极;在艺术理论史上,他的理论避免了以前主观美学和客观美学所导致了的主体与对象分离的错误,找到了一个自明的、中立性的艺术作品领域,为艺术理论奠定了坚实的根基;对于当下艺术理论学科建设而言,英伽登的艺术本体论将一般艺术理论与各门类艺术的差异相结合,也能为我们提供了不少有益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