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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经济活动中越来越多的运用网络,人们不禁要惊呼我们已经步入了网络时代。2013年1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北京发布的《第3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突破5.64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42.1%。网络在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发挥着其时代性的影响,这种影响同样也扩及到了司法领域,网络舆论成为公民参与司法的新形式,网络参与成为了民众进入司法的全新的渠道。公民通过网络广泛而深入地参与司法进程,行使表达权和监督权,对于提高司法透明度、确保司法公正,提高司法队伍的建设,从而增加司法的公信力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此同时,网络自身的特点导致网络舆论不可避免地存在偏差,或者说过分的干预影响到了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出现了像舆论判案这样的情况,司法案件一经网络的传播很容易就上升成了网络公共事件,从而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如何在互联网时代有效应对和引导网民的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成为了司法机关面临的全新课题。因此本文从司法公信力在网络时代背景下面临的危机为切入点,在全新的网络时代背景下,司法公信受到了比较严峻的挑战,司法信任出现了比较大的危机,笔者从解读司法公信力的概念入手,分析了司法公信力的内涵和特征,指出司法公信力有制度性、时代性、资源性,主体交互性这四个方面的特征。并对比考察了我国传统社会和现今网络社会的司法公信力,分析了我国现阶段网络时代司法公信力的现状,并深入透彻的从制度和社会两个方面来分析产生这种现状的原因,提出了网络时代提高司法公信力建设的途径,第一,继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第二,完善法官制度的改革;第三,正确的应对网络舆情;第四,发挥网络的正面影响;第五,提高司法的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