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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初的美化功能到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市场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商品的包装装潢通过其识别功能引导消费者购买商品,节约消费者的搜寻成本,同时激励经营者维持或提高商品质量,营造良好的商誉。由于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承载着良好的商誉,市场中出现不法经营者竞相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潢装潢的现象,以此误导消费者的选购。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混淆直接损害经营者的利益,也给消费者的选购带来诸多的困扰。目前,我们对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混淆的认定存在混乱,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消费者判断机制的缺失。因此,本文试图论证消费者判断标准在知名商品特有的包装装潢混淆认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此更好地规制这种市场混淆行为。文章除引言和结语外,由以下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旨在厘清商品包装装潢的法律属性,进而确定混淆认定的基本前提。本部分首先探讨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的法律属性,将商品包装装潢权界定为法律权利,明确其知识产权属性。其次,探究作为混淆认定基本前提的知名性和特有性。对两者的具体认定进行分析,指出两者认定中的存在问题,探讨较为准确的认定方法。第二部分是对商品包装装潢中的混淆理论及混淆可能性类型进行分析,首先介绍混淆理论在商品包装装潢权中的运用,说明司法实践中已将混淆可能性作为认定商品包装装潢混淆的标准。其后对混淆可能性的类型进行梳理,详细界定关联关系混淆、初始兴趣混淆和售后混淆等类型,将混淆可能性的进行类型化区分。第三部分在归纳商品包装装潢混淆可能性现有认定方法的基础上,分析现有认定方法中存在的问题。本部分首先对现有认定方法中的“整体印象认定方法”、“相同或近似的认定方法”、“多因素检测法”进行逐一分析,指出三者在混淆可能性判断中存在缺陷,进而说明消费者判断在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混淆可能性认定中的必要性。第四部分着重探讨混淆可能性认定中的消费者判断机制,本部分首先明确消费者在混淆可能性认定中的特殊意义,指出消费者调查的客观性及消费者判断的合理性。其次分析消费者判断机制在混淆可能性认定中发挥作用的基本原理。最后,在借鉴美国消费者调查的方法和措施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消费者判断机制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