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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处中国东北部的黑龙江省有着丰富的生态资源,独特的地理优势和气候条件使其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特别是黑龙江省的大小兴安岭地区,更是风景优美、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在大小兴安岭地区,不仅有大量的原始森林,还有各种珍贵的药材与野生动物,所以黑龙江省也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大省之一,在我国的生态建设中处于重要的地位。在我国的公共政策的理念中,随着主体功能区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明确了我国对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的调整,也为黑龙江省的生态保护区的发展指明了未来的道路,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本文主要探索了在国家战略调整的背景条件下如何发展黑龙江省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生态经济,将自然资源合理的转变为收益,并在保护环境的条件下做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生态发展,将我省的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了市场竞争力,近一步加强黑龙江省生态产业的建设工作,使我省由传统经济完成向生态经济的产业转型,在保护环境的同时让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迈向新的高度。从在产业布局理论、主体功能区理论、区域政策理论等相关理论入手,运用文献分析法和对比分析等方法对如何促进黑龙江省生态功能区保护区的经济发展进行探究,为生态区域经济的发展相关研究提供一个新的角度。借鉴英国、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相关经济区及我国嫩江源头、黄河三角洲、青藏生态区发展的政策经验,得出资源回复再生政策、生态产业园区政策、加强技术引进创新的政策支持等政策借鉴。从经济调节、科技创新、文化教育、医疗卫生方面,对黑龙江省生态功能保护区战略的实施和深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其中经济调节包括加大政府财政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完善税收改革和创新、财政支持生态保护和修复等。社会保障政策包括深入贯彻就业的“十二五”规划、夸大各项社会保险的覆盖面、全面加强社会保障制度衔接等;科技创新政策包括深化生态功能保护区科技创新体质改革、出台科技人才引进和奖励措施、加强对外交流与科技技术合作等;科教文卫政策包括加强政府机关人员的培训、扩大生态区的免费中职教育、建立防控相结合的卫生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