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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是一颗寄生在政治有机体之上的“政治之癌”。它与历史相随,与权力相伴。其实质是以权谋私、滥用公权。在现代社会中,腐败不仅是指官员个体的腐败,也包含政府、政党、部门以及政治的腐败。反腐倡廉,建设廉洁政治成为各国政府和政党面临的共同难题,也是当前我国政治建设的重点和努力方向。建设廉洁政治,不仅要求公职人员廉洁从政、奉公守法、不以权谋私,也要求政府以民为本、清正廉洁、不滥用职权,同时,也要求政治过程、政治生活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做到清正清明。建设廉洁政治,干部清正是基础,政府清廉是关键,政治清明是核心。“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者构成了廉洁政治自身完整的内在逻辑,当前反腐败必须致力于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在当代中国,历届领导人都把反腐败工作提升到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政治高度。当前,腐败现象多发,滋生腐败的土壤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我国反腐败的力度也不断加大。自中共颁布“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以来,党内整风运动迅速取得成效,国际社会对中国反腐工作的评价也不断提高。廉政建设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应转型和上升到廉政制度建设的层面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是反腐败的核心和根本之策。廉政制度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这种制度建设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制度罗列,而是一种具有逻辑关系的制度体系。当代中国的廉政制度建设可以分为廉政教育、廉政预防、廉政监督和廉政惩处四个环节。结合对廉洁政治“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三个层次的划分,当代中国的廉政制度建设就划分出了12个相对独立的领域。在当前政治体制改革的契机下,必须进一步推进涵盖“教育、预防、监督、惩处”各环节的反腐败制度体系建设,构筑起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廉政防线。具体来讲,在廉政教育环节,干部要加强官德教育,政府要加强廉洁、高效、有限政府观念的培养,政治领域要突出民主、公正、法治的内容;在廉政预防环节,着重制定针对干部的限制特权、财产申报、规范行为等制度,政府领域进行机构改革、政务公开、财务审计等创新,政治领域严格规范政党行为、加强新闻自由、实现公民参政等;在廉政监督环节,充分调动政府、媒体、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廉洁政治建设的参与;在廉政惩处环节,通过党纪处分、行政处罚、法律制裁等手段,为建设廉洁政治提供有力保障。廉洁政治是反腐倡廉的目标,也是现代法治政府、民主政治和政治文明的内在要求。对于任何社会和国家来看,廉洁政治建设都不是一件轻易的任务。在国际化、全球化的今天,中国的反腐倡廉离不开国际的交流与合作。只有相互借鉴、取长补短、相互支持、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彻底扫荡政治生活中的污泥浊水,真正打造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实现政治清明,建设民主、法治和文明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