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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人员代表所在机构行使国家公共事务管理权力,权力成为利益相关者觊觎的对象难免被滥用从而产生犯罪,职务犯罪成为了各国法学家和司法工作者研究的重要课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理论研究著作非常之多,特别是在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侦查权力设置以及犯罪预防等方面已经形成完善的理论体系,作为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核心的取证问题却未被足够重视,研究上也存在认识误区。在我国相对于世界大多数国家而言职务犯罪侦查制度不完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利和措施手段缺失的现实状况下,本文力图从刑事证据学对证据在刑事诉讼证明要求的角度,对如何完善立法、健全机制、优化组织结构展开论述,探讨提高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取证能力的方法和途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是介绍职务犯罪侦查相关的基本概念,基于职务犯罪案件自身的特点和刑事诉讼对证据证明的要求,我国职务犯罪侦查取证相对于普通刑事犯罪案件侦查取证的特殊性。第二部分主要介绍因领导体制、职务犯罪侦查权力及措施手段缺失等原因,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工作面临的困境;职务犯罪侦查一般性程序及侦查取证的法定措施。第三部分主要从证据学角度论述刑事诉讼证明标准对职务犯罪侦查取证程序性要求;从当前职务犯罪案件查处的现状论述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人员侦查取证能力的要求;从我国职务犯罪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角度论述职务犯罪侦查取证的证据证明内容要求。第四部分主要是提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案件侦查取证工作三点完善途径。从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工作指导思想上完善职务犯罪案件证据证明要求;从提高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取证工作效率要求上完善检察机关侦查工作机制、体制的立法;从立法上合理完善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