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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全球化的不断推进,公共危机事件不断出现。如果危机事件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将会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产生严重的威胁。因此,政府责无旁贷地担当起公共危机治理的重任。而政府在履行危机管职责的过程中,信息能否做到有效的公开,则关系政府危机处理的效率和政府形象。随着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的信息公开方面有了显著进步,但是由于传统“官本位”思想等影响,政府在信息公开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探讨推进危机信息公开制度对我国处理公共危机事件有着积极意义。本文从公共危机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视角入手,对我国危机管理以及危机信息公开问题进行了研究。论文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该问题的现状研究、进一步研究方向及方法和思路;第二部分论述了公共危机管理以及信息公开的相关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对政府公共危机管理的信息公开现状进行了分述:认识上存在误区、法律不完善、问责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缺失等。第四部分结合汶川地震对政府的危机信息公开进行了分析,第五部分介绍了国外政府在公共危机管理的信息公开方面的成功经验;最后一个部分从转变政府观念、危机信息公开法制化、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和问责机制、建立完善的公共信息资源库和信息共享机制、扩大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建立和完善危机信息公开的评估标准和体系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我国政府危机信息公开的对策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