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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基因检测技术的创新带来的基因检测成本的降低和检测时间的缩短,首先影响着我们的医学领域,为其诊疗疾病提供了新的思路。但同时基因检测技术的创新性发展也影响了其他领域,主要包括保险和就业领域。本文主要针对基因检测技术进步对人身保险领域的影响进行探讨。一方面,在人身保险市场基因检测技术的进步,保险人面临的首要的问题为将是否使用基因信息作为承保的条件。投保人则以基因隐私权和平等权来反对这种“基因歧视”。目前在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是否允许保险人使用基因信息存在较大的争议:伦理学家和法学家呼吁禁止基因歧视,目前欧美等一些国家立法也以禁止保险公司在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使用基因信息为主。我国在立法方面应借鉴发达国家立法经验,同时应综合考虑国内保险市场和医疗市场的发展状况。另一方面,保险市场有其独有的运行规则,保险人遵循“保费负担公平原则”和“风险选择原则”。保险人根据所面临的风险大小而确定相应的保险费率,例如在身体状况相同的情况下,一个吸烟者的费率将会比一个不吸烟者的费率高,同时保险公司可以拒绝承保具有高风险的保险标的。因此保险业得以有效运行正是基于这种建立在保险精算基础上的“区别对待”。因此,立法的任务在于寻找人身保险核保过程中基因信息合理使用的评判标准,并依此建立法律制度以规制保险公司在核保过程中对基因信息的使用,平衡保险公司与投保人双方的利益与成本。现阶段基因检测技术尚未大规模普及,除了已经发现单一致病基因与疾病发生之间具有确定的关系之外,大部分致病基因与疾病发生机理还未确定。为防止保险人滥用基因信息,造成对投保人的基因歧视,我们应首先确立在一般情况下禁止保险人使用基因信息的法律。随着基因检测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基因检测成本进一步降低,投保人将可以自行检测以获知个体基因信息,形成投保人信息优势。通过博弈分析发现,投保人将出现逆向选择,此时由于保险人受制于一般禁止性的基因歧视原则,无法对所面临的基因风险进行合理区分,最终将破坏商业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使得保险人因无法获得利润而退出市场。基因检测成本的下降,使得个体的基因信息将更加容易获取,未来基因技术进一步发展以及临床统计数据库建立后,基因与未来疾病的发生关系将更加精确。为维护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这时将会允许保险双方都可以使用基因信息,这时人身保险所涉及的风险将会发生演变:(1)身体不含致病基因的个体将不再投保人身保险;(2)必然致病的个体将被拒保;(3)保险人所承保风险将为介于前两者之间的风险。可保风险的分类也将更加细化,导致大数定律赖以使用的基数变小。同时,随着基因技术进步这项客观条件的不断变化,过去的经验用于预测未来情况存在溢出风险。这时,大数定律可能逐渐失效。本文共分六章:第1章绪论。第2章基因检测技术的革新性发展。本章从基因检测技术出现以来开始论述,主要论述了进入新世纪后检测技术的飞速进步所带来的在基因检测领域的革新性发展。本章还将对基因体检与常规体检进行区别分析,同时对基因信息与常规检测信息之间的异同进行论述。通过本章论述,主要阐述革新性的新一代基因检测技术,造成检测成本大幅降低,作为本文论文论述的现实背景。同时对基因检测技术与人身保险的关系的研究进行相关论述。第3章基因歧视与基因立法。本章从基因歧视的概念入手,对目前国内外人身保险领域存在的基因歧视问题进行了梳理。第4章保险双方使用基因检测技术产生的问题及博弈分析。本章通过博弈分析,得出未来随着基因检测技术的发展,保险双方对是否使用基因信息将会经历两次博弈,形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一般性禁止保险人使用基因信息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投保人大量进行逆向选择阶段,第三阶段保险双方均可利用基因信息阶段。第5章基因检测技术进步对我国人身保险市场的影响。本章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首先针对目前各国针对保险领域基因歧视的立法进行了简单评析,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状况,在目前阶段的我国立法给出良好的建议。然后从健康保险和寿险领域内分别进行分析,探讨基因技术发展带来的机遇和挑战。第6章主要结论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