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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世纪中叶以来世界哲学发生了由基于自觉认识方法的认识论哲学向实践本质论哲学的转变。现代哲学中大多数学说都基本上实现了这种转变,并在整体上大致出现了四类实践本质论:存在的实践本质论、认识的实践本质论、哲学本身的实践本质论和哲学对象的实践本质论。此四者不是截然分开的,在一些哲学学说那里兼有不同的实践本质论,其中,马克思哲学思想就兼有全部这四种实践本质论,而且不存在把其中的某一种绝对化的缺点,是最具进步意义的理论。
然而,现代哲学所坚持的存在、认识、哲学本身或哲学对象具有实践本质的观点是否符合实际?如果符合,这种实践本质又表明什么?这是该文所要阐述的核心问题。该文对几种对象的实践本质问题给予了分析。通过这种分析揭示出:认识、存在、哲学本身及哲学对象确有实践的本质,且其中都充满着不能回避的方法论问题,因而方法论意义凸显了。这种方法论意义就在于:唯物辩证系统的哲学方法论乃是哲学所应有的基本旨归。
该文说明了:
一、现代哲学已经发生了以马克思哲学为最杰出代表的世界性的实践转向,这种转向客观地需要我们加强关于四种对象的实践本质问题的研究。
二、四种对象的实践本质决定着哲学方法论意义的凸显,决定着哲学发展的应有进路就是构建以唯物辩证系统的方法论为核心的实践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