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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汛是中法双方在中越边境沿线双边设立的边境管理机构,是中法关系史和中国政治制度史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是近代中法有关中越边界划定的直接后果。中越边界的对汛机构设立于清末,经历了民国时期的发展演变,见证了中法两国关系的直接建立及清廷和民国政府对中国西南边疆治理政策的调整。因此,对其进行专题研究,有助于丰富中法关系史和近代中越关系史的内容,在中国近代政治制度史和广西地方史的研究方面具有重要价值。同时,对当代东南亚区域性合作及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的实施,促进广西与越南的边境贸易具有重要的历史借鉴和现实意义。本文系统考察了广西对汛机构设置的背景、设置的过程及其职责,民国时期广西对汛机构职能的演变、组织机构的完善、在对外交涉和边政建设中的作用。在中法关系上:清末中越边境双边对汛机构的设置是因中法战争后边境动荡不安,威胁到法越当局和清廷的统治,两者在镇压中越两国人民反抗这一问题上达成了共识,当时中法对汛的交涉都是围绕追捕所谓的“匪类”而起。另一方面因法方对中方存在敌视,且亡我之心不死,广西对汛机构驻扎边疆,推进边疆建设,客观上捍卫了国家领土主权的完整。民国时期由于中法关系的改善,中法双边对汛之间虽有冲突,但更多的是友好的对话、交流与合作,中越边境广西段相对安宁。因此,从双边对汛机构的交涉看,中法关系经历了从清末的敌视到民国时期的缓和两个阶段。在边政建设上:从广西对汛机构的职能看,清末的对汛机构旨在军事与外交。到了民国时期,除原有职责外,另具有司法权和行政权。广西对汛机构职能的转变,表明广西地方政府秉行南京中央政府之命,推行边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果。新桂系统一广西后,响应国民政府“抗战建国”的号召,大力整顿省政,提出“建设中国,复兴中国”的口号,在广西掀起边疆建设的热潮。广西对汛督办区从政治、经济与文化各方面推进与内地一体化的政策,从而促进了对汛区的开发与建设,捍卫了边疆,巩固了国防,对全国乃至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清末民国时期广西对汛机构承载了中法关系过渡到中越关系的历程,两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民国时期,中法关系的改善,促进了中法对汛构之间的友好对话和交流,客观上延续与加强了中越人民的传统友谊,从而为共同摧毁法国的殖民主义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