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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用地安置制度是土地征用制度的一种创新模式,实质是在法律规定给农民的补偿费用之外,又增加了一部分实物补偿。这种制度曾一度促进了政府征地工作的顺利开展,为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提供了一种新途径。但在政策实践过程中存在权力地位设置不对等、市场机制不健全、政策效益不明显等问题,亟需进行政策改进。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则从政府角色定位、市场机制建设、政策实施效益等方面为留用地政策改进和完善供了一种全新的改革视角。 温州市自2003年起就已率先推行留用地安置政策,政策实施时间较长,经验较为丰富,取得的历史成效明显,存在的问题也相对突出,可以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较为深刻的分析。本文试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结合瓯海区留用地政策实施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为留用地安置政策的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提供参考意见。 本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通过文献研究法梳理国内外留地安置政策方面研究成果、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政策主张,提出选题的意义和本文的理论研究基础;第二部分是政策背景梳理,主要介绍了留地安置制度的内涵、具体的留地安置模式,并着重介绍了温州市留地政策实施历史进程,归纳总结了政策的演变特点;第三部分是政策实施现状,以瓯海区为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软件Arcgis和浙江省建设用地动态供应与监管系统中土地利用相关数据、结合实际的调查走访,梳理留用地利用实施现状,具体包括留用地安置指标的返回情况、利用情况、留用地项目的开发建设情况,总结影响留用地安置政策实施的主要因素;第四部分是问题描述,基于新公共管理理论的视角,从留用地政策权力主体设置、实施过程以及结果方面提出存在“主体地位不平等,市场机制不健全、政策效益不明显”的问题;第五部分是政策建议。基于新公共管理视角和瓯海区现状提出留用地政策完善的建议,留用地政策应建立协商对话机制保障主体权力的平等化运行;政策运行过程应强调市场化建设,即政策应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市场价值导向留用地利用方向,并探索多元化开发收益等途径,实施结果方面应通过探索多规合一、优化配套政策、强化权力监督等方面,确保留用地利用效益化成果。第六部分是结语,总结研究成果,并提出下一步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