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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西北大学生事件”、“哈尔滨宝马事件”等热门公共事件在社会环境中充斥着各种声音意见,这些声音和意见通过自媒体发布,特别是伴随着2006年推特网的兴起,以及国内2010年微博热潮的出现,社会对自媒体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参与式新闻借助博客、微博、微信、论坛等自媒体促使普通公众更加主动地加入到传播活动当中来。参与式新闻作为一种信息的呈现方式,它对社会环境具有再现功能,普通公众利用这种方式将自身亲历或亲眼目睹的事件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发布,从而建构起拟态环境,形成社会舆论。本文以互联网治理为视角,将参与式新闻作为研究对象,选取了2008年—2016年期间年度28件热点事件为研究样本,采用了文献分析、个案分析研究方法,分析出了互联网治理中参与式新闻存在的一些问题,本文针对具体矛盾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分别对参与式新闻互联网治理中涉及政府机构、行业组织、个人主体进行了探讨,提出了相应的治理建议。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主要提出了本文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在研究综述部分从参与式新闻和互联网治理两个方面进行了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在梳理参与式新闻概念的同时提出了新的参与式新闻的概念,并且根据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从参与式新闻发布主体、内容主题、报道平台、呈现形式四个方面分析了参与式新闻的特征;第三部分主要从参与式新闻概念与特征出发,结合研究样本从解构新闻专业主义、多方信息来源、以及多元舆论生态三个方面概括出参与式新闻与互联网治理可能存在的矛盾;第四部分从宏观层面出发,以政府机构为互联网治理主体,从建立网络信息分类标准、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以及完善互联网法律规制体系三方面提出了治理参与式新闻的相关建议;第五部分从中层面出发,把行业组织、新闻媒体、互联网企业作为三个治理主体,探讨构建多元化主体的自律体系;第六部分从微观层面出发,以个人为互联网治理主体,从新闻从业者、网络意见领袖、普通网民三个个人主体提出了加强个体新闻媒体素养的建议。本文的创新性在于立足于互联网治理视角去研究参与式新闻,本文关注参与式新闻在我国的现状,从互联网治理思维出发对该对象作出全新探讨,提出相关问题的解决办法与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