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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网络借贷随着现代科技之发展,日渐为人所知;其一般被人简称为“人人贷”,通常是指某一主体与某一主体因介于网络平台而实现(直接)借贷的现代金融模式。从该概念可知,其至少将有两个主体,一者是资金的出借方,其可能是个人或是组织,一者则是资金的需求方,亦可能是个人或是组织。P2P网络借贷本是源于一种互助组织(扶贫目的),因互联网发展而成为新型的民间借贷方式。一般认为,P2P网络借款起于为Zopa的网站,该网站于2005年在英国伦敦构建。2007年8月,我国成立了首家纯信用无担保网络借贷平台即拍拍贷。2013年以来,P2P网络借贷平台在国的发展进入爆发期。据2015年5月份中国P2P网贷指数运行月度快报显示:5月份,全国P2P网贷平均综合年利率13.65%,成交额为669.36亿元,增长13.76%,再创历史新高;截止2015年5月末,全国P2P网贷平台3349家。但是由于监管的缺失,其成交量上涨的背后,风险也正逐渐暴露。从2012年开始,鄂尔多斯、文章老板“跑路”等风险事件频发,2014年全年的问题P2P平台数为275家。然而,在2014年12月份出现的问题P2P网络借贷平台却有92家,这一数量远远超过2013年的数量,2015年前5个月问题P2P平台数达294家,行业的高风险特征表露无遗。问题P2P网络借贷平台猛增的侧面也反映出了其存在的问题,其中有涉及政府对P2P网络借贷制度的评估与监管,致使P2P网络借贷体系获得良性、健康发展。本文将首先对P2P网络借贷予以简要概述,介绍P2P网络借贷可能存在的模式,进而探讨网络借贷主要模式下的法律关系与国内P2P网络借贷存在的若干问题即包括其市场的外部即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缺乏、征信体系不完善问题以及P2P网络借贷内部即平台、出借人、借款人三者面临的问题和风险,针对P2P借贷存在的若干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具体的解决对策包括明确完善法律体系,建立P2P网络借贷平台监管体制、构建清结算分离机制和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规范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准入条件和退出机制、加强信息披露完善个人征信体系、完善网络技术的建设等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