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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对杭州标准在宁夏地区肝癌切除术后行辅助性肝动脉栓塞化疗(TACE)的临床效果进行分析,探讨杭州标准对肝癌切除术后行辅助性TACE治疗临床病例选择的指导意义。方法查阅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肝胆外科在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间行肝癌切除术并术后病理报告为肝细胞性肝癌患者的病例资料,收集临床资料齐全的患者274例,其中108例患者仅单纯行手术治疗,166例患者术后行预防性TACE治疗。根据患者行TACE的次数,分为未行TACE组、一次TACE组、两次TACE组及多次TACE组,对比患者术后1、2、3年的无瘤生存率及总生存率,探讨预防性TACE在不同患者群体中的效果。采用Kaplan-Meier法将肝切除术后的预后相关危险因素及术后无瘤生存率、总体生存率进行单因素分析,受试者工作特征曲线对诊断精度进行预测。结果用Kaplan-Meier生存分析显示杭州标准及TNM分期对肝癌切除术后患者的预后都能进行预测,而杭州标准的预测能力比TNM分期明显要高。分别采用TNM分期和杭州标准对术后复发做预测分析,绘制ROC曲线,结果显示TNM分期对术后肿瘤复发预测的曲线下面积(AUC)为0.614,95%CI为0.547~0.681;杭州标准对术后肿瘤复发预测的AUC为0.694,95%CI为0.633~0.756;由此可见,杭州标准对肝癌术后复发的预测能力好于TNM分期,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1.733,p=0.042)。对于符合杭州标准的患者,四组的1年、2年、3年无瘤生存率分别为85.34%、72.41%、57.76%;77.50%、57.50%、47.50%;76.19%、52.38%、47.62%;85.71%、57.14%、42.86%。1年、2年、3年总生存率分别为97.41%、89.66%、65.52%;92.50%、87.50%、80.00%;96.48%、71.43%、52.38%;100%、92.86%、57.14%。四组患者间的临床病例数据具有可比性,但无瘤生存率及总生存率无统计学差异(所有的P>0.05)。对于超出杭州标准的患者,四组的1年、2年、3年无瘤生存率分别为66.00%、10.00%、6.00%;73.33%、40.00%、40.00%;69.23%、38.46%、23.08%;85.71%、71.43%、42.86%。1年、2年、3年总生存率分别为86.00%、46.00%、24.00%;93.33%、66.67%、40.00%;84.62%、69.23%、53.85%;100%、85.71%、57.14%。四组临床病例数据也具有可比性,其中未行TACE组比其他三组的无瘤生存率及总生存率都低(所有的P值<0.05)。然而,行TACE组之间的无瘤生存率与总生存率无明显差异(所有的P值均>0.05)。结论1、杭州标准及TNM分期对肝癌切除术后患者的预后都能进行预测,而杭州标准的预测能力比TNM分期明显要高。2、符合杭州标准的患者肝癌根治性切除术后行辅助性TACE治疗的临床疗效要好于超出杭州标准的患者。因此,杭州标准可以用来指导宁夏地区辅助性TACE治疗的临床病例选择。3、超出杭州标准的患者建议行一次辅助性TACE治疗可防治术后肿瘤的复发,提高术后远期生存率。多次TACE治疗并不能使该类患者的无瘤生存期及总生存期得到明显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