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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治理理论的发展,公民参与这一概念开始被频繁提起。公民参与的类型既可以指公共资源分配过程中的公民参与,也可以理解为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公民参与,还可以指公共领域生活中的公民参与。一般来说,公民参与度越高,社会更为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我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出部署,本质就是要实现民主治理。不仅在“共建共享”社会的基础上提出增加“共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还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体现出了新时代需要社会中的所有主体共同进行治理,实现各类社会主体共同建设、共同治理、共同分享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新疆地区作为边疆民族地区,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面临着和其他地区不同的稳定风险,新疆地区就面临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造成的安全隐患,影响到新疆人民生产生活的各个层面。为此,新疆制定相应的对策,构建新疆群防群治机制,在社会治理过程中吸取经验,以文化包容、利益兼顾、协调发展为原则,全社会参与、综合施策、刚柔并济治理新疆社会。新疆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逐步形成党政主导,群防群治,措施多样的社会治理特色,协调全社会各主体的力量、整合全社会的资源,形成巨大而持久的合力。在这个过程中,新疆公民在政策和法律范围内的有序参与,可以为新疆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保证。本文采用问卷调查法和实地访谈法相结合的形式来具体分析新疆地区公民参与群防群治机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采用利益分析法,对影响新疆地区公民参与群防群治机制的因素进行分析。本文对进一步推进公民参与新疆群防群治机制进行思考,以期新疆能够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