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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委员会(简称检委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构成部分。统观我国检察体制,检察委员会制度是一项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关键地位的具体制度。而新一轮的司法体制改革要求落实检察官司法责任制,这必然会涉及检察委员会制度的调适与完善。在目前的检察体制改革中,对检察委员会制度及其运行机制进行相应的改革与完善是检察机关需要着力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以C市Y区检察院为实证对象,力图经由理论与实践两个维度深入分析论证我国检察委员会制度特别是其在实践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完善路径。本文由三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主要考察了C市Y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实践运行中的三个基本面即检察委员会的人员结构、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的议案类型、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的议案数量。第二部分着重对C市Y区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制度运行的基本流程,即议题受理、议程准备、会议讨论决定、决定执行督办等环节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承办检察官害怕承担司法责任的因素、检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科层式结构、检察委员会模糊的集体责任、检察委员会研究讨论的议案门槛设定等方面对上述问题的原因进行解析。第三部分主要结合当前进行的司法责任制改革阐述了健全和完善检察委员会制度及运行机制的具体路径,主要从优化检察委员会人员结构、完善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科学设置检察委员会决策咨询机构等三个方面提出了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