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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民融合发展作为我国一项重要战略,关系到国家安全与发展全局,不仅是兴国之举,更是强军之策[1]。军民融合企业在我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而装备性能的充分发挥需要维修保障工作的支持。随着高技术装备的数量以及装备使用频次的不断增加,装备维修保障费用随之提高,部队装备维修保障的负担也不断加重。在不额外投入维修保障力量和保障经费情况下,缓解维修保障任务重与现有部队维修保障力量不足、维修保障经费不断增加与经费有限之间的矛盾,走军民融合的发展道路成为提高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的必然选择。装备维修保障领域让更多军民融合企业参与进来的同时,对军民融合企业的装备维修保障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军民融合企业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的提升,不仅有利于为部队提供高质量的维修保障服务,降低不必要的军费支出,还有利于充分发挥军民融合企业的资源、信息技术、管理优势,为军民融合企业带来经济效益。本文在国内外军民融合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相关理论进行深入剖析基础上,从军民融合企业视角出发,界定了军民融合企业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的概念,分析了军民融合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结合目前对装备维修保障能力评价的研究,重点对影响军民融合企业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的指标要素进行选取和分析,在对指标进行筛选、验证指标体系可靠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构建了较为科学、客观的军民融合企业装备维修保障能力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当前常用评价方法的梳理、鉴别与比较,紧密结合本文研究对象特征,提出了引入模糊(Fuzzy)数学克服层次分析法(AHP)确定权重时存在的不确定性和模糊性影响,并结合目前通用性和客观性都较高的TOPSIS法,将F-AHP组合赋权与TOPSIS相结合,弥补了单纯使用一种评价方法导致的难以全面反映客观事实的不足,继而构建了基于FAHP-TOPSIS的军民融合企业装备维修保障能力评价模型。最后以10家上市军民融合企业为例,对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模型进行可行性验证,计算各指标权重与军民融合企业综合排名,针对评价结果,为军民融合企业装备维修保障能力的提高提供参考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