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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代科技的飞速发展,网络已经成为现代世界不可或缺的元素,仅仅依托于传统的著作权制度已经无法完美地调整网络世界的著作权纠纷,这就不可避免地对法律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文以网络著作权制度中各方利益主体的利益博弈为主要研究对象,从各个方面论述了在产生及发展过程中网络著作权制度的运行过程。笔者希望以博弈理论为研究工具来提高我们对网络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如何起作用的理解。本文第一章概述了网络著作权的性质,得出网络作品应当受到著作权的保护、著作权应当属于原作者、网络传播是作品数字化的过程,属于作品的一种使用方式的结论。并对网络著作权法律的滞后性、地域性的消失、专有性方面的矛盾特性、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化、保护对象复杂性等特征作了深刻探析。第二章从利益法学方法论的角度对网络著作权制度进行利益分析,定性网络著作权权力(利)之间冲突本质的属性是一种利益配置的过程,通过对自由与秩序、效益与公平这两组概念的分析,得出权益配置的“度”才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平衡机制关键的观点。第三章,利用经典经济学理论——博弈论来分析网络著作权制度,介绍了经典博弈论的内容,重点针对网络著作权产生过程中政府、作者、读者、出版方和网络服务提供者之间的利益冲突作深入的博弈分析,突出若干问题。第四章,总结了当前国际、国内网络著作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及动态,建议以法律为调整手段,在原则、立法等各方面追求网络著作权制度的完善。重视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禁止权利滥用原则的指导作用,通过立法对网络上不同的传播方式进行清晰界定、详细规定网络服务者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设立网络版权中心以受理网络著作权侵犯的申诉等方式来完善网络出版知识产权法律,明确网络传输中的著作权保护。讨论将网络著作权制度同与民事救济、刑事救济和行政救济紧密配合的保护方式的可能,探析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的法律责任。二十世纪以来,我们的法学研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应该算是法律经济学的诞生。在笔者看来,它对经济学最有价值的借鉴莫过于博弈理论,它为法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实证理论基础,它描述人们在一个制度环境即博弈规则中是如何做出行为决策的,这些行为又进而导致了什么样的结果。从而针对这些行为决策,我们的制度设计可能进行一种优化处理,形成一种科学的制度环境。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博弈论的借鉴使得作为制度设计的法律规则设计成为一种科学博弈求解过程,赋予了我们的法学研究一种令人信服的法学话语“社会公平或正义”,而不再是单纯的形而上的价值判断。在立法还未达到完善性要求的条件下,对相关热点问题进行专业的、透彻的、体系的理论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网络著作权利制度的博弈分析就试图展示了这么一个过程,笔者希望运用博弈理论作为研究工具来提高我们对网络著作权制度的产生、发展以及如何起作用的理解。这就是本文写作的最初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