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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所引发的住房问题已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并成为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重要课题。30多年来,我国的住房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引发了诸多教训。一方面,高房价与居民住房支付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尖锐;另一方面,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形成了高、中、低不同阶层的群体,表现在住房市场上主要是:低收入群体缺房或无房,高收入群体住房条件优越,更有大量房屋闲置或出租。住房问题得不到解决,不仅有碍公平,更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在城镇化、农转非以及大量农民工进城的背景下,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尤其是县级城市在保障房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成绩。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仍面临诸多困境,如:保障房建设所需土地及资金匮乏,相关制度的运行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不到位等等。可见,对我国县级市住房保障制度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不仅为了实现“住有所居”,更是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的迫切需求。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首先,对住房保障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以社会保障理论、公平分配理论、市场失灵与政府干预理论作为文章的理论基础,并阐述分析了国内外对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制度的相关研究。其次,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回顾概述了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发展历程。再次,在实证研究方面,以张家港市作为典型案例,主要阐述了张家港市当前的住房现状,并结合张家港市住房保障的相关政策文件以及统计数据,探讨张家港市在住房保障制度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对策与建议:一是要加强保障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及资金支持;二是要从法的高度为住房保障制度的建设提供法律依据;三是加强保障房建设的进入、退出与惩罚机制,严格把控每一环节,坚决杜绝寻租腐败现象等等。完善的对策建议不仅能够进一步推动住房保障制度的发展,使其更有可操作性,还能实现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