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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我国的收入差距在当前已相当突出。为了缩小贫富差距,我国积极推行城镇化建设和低保制度。然而城镇化只能解决农村那些能力较强部分人口的经济问题,而对于农村最贫困的那部分人口,只能依靠农村低保政策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可见农村低保政策是中国农村最贫困人口的最后一道保障。低保政策合理有效的实施和执行是我国维持社会和谐、保障社会稳定繁荣的重要举措之一。 2007年我国农村低保制度在全国推行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努力,当前正处于发展和完善阶段。整体上其基本框架已经构建起来,且体系正逐渐完善。截至2013年底,全国涉农县市均已建立起了农村低保制度,其发展特点是覆盖面不断扩大,资金投入规模大幅增加,保障人数和保障标准都在逐年的提高,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得到了应有的保障。 虽然农村低保政策整体执行效果明显,也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农村低保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执行结果与政策目标存在偏差。对湖南永州芦洪市镇的调查结果显示,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诸多问题,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政策执行效果和政策目标相悖的情形。主要表现在一些村民对低保政策存在认识误区,平均主义思想严重;政策执行中“人情保”、“关系保”的现象难比较突出,村民救助依赖思想严重,以及信息不透明、标准不统一、评定程序不规范、退出机制不足等诸多问题。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就在于政策执行主体认识不到位、政策对象素质相对较低、政策内容本身存在缺陷及相关政策配套制度不完善等。 因此,为了更有效地执行农村低保政策,实现农村低保政策的本来目的,保障农村地区最贫困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农村低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出现的各种执行偏差,迫切需要各级政府采取多方面的措施,从而提升农村低保政策的实施效果。具体来说:首先需要提升政策本身的科学化程度,完善农村低保政策的相关法律法规;其次应加强政策执行主体的政策执行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执行者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政策执行中的监控与协调等;再次应加强对政策执行对象的宣传教育,增强政策执行中的公开性、透明度,完善沟通表达机制;最后,需要通过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资金筹措机制,构建立体化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等从而优化政策执行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