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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越来越重视医务社会工作的发展,并且在改善医疗服务考核指标体系中增加了设置医务社会工作岗位的内容。学界有关医务社会工作的研究也逐渐朝着各个方向发展,无论是在理论方面还是实务领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笔者发现学者们研究医务社会工作时,医务社会工作部这个组织总是被忽视,甚至在国家政策中被提及的次数也是相对较少的。同时,作为医院的一个科室,医务社会工作部的发展仍然受到医院行动逻辑的影响。H医院医务社会工作部的设置并非是为了提供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而是为了应付改善医疗服务考核并且变相获取医药费。医院在设置医务社会工作部的过程中将其“异化”。虽然被称作是“医务社会工作部”,但它却无法实现政策设置的目标——“缓解医患矛盾,为患者提供便民化的服务”。而“异化”状态极大地阻碍了医务社会工作部的良性运行,这种情况本应得到重视。但令人遗憾地是,学界关于医务社会工作部“异化”现象的研究却几乎为零。所以本文中笔者以自己两个月的实习为基础,通过参与式观察以及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对H医院医务社会工作部的“异化”进行探究。笔者在H医院医务社会工作部作为医务社会工作实习生,对医务社会工作部与医院之间的互动、医务社会工作部与医院内职能科室和业务科室等之间的互动、医务社会工作者与医护人员的互动进行了参与式观察,并且对医务社会工作部主任及实习生、下放科室的医务人员及患者进行了半结构式访谈。探究发现,医务社会工作部的“异化”很大程度上是受到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及其之间关系的影响。H医院基于合法性原则设置了医务社会工作部,但是基于效率原则,医院追求利益最大化。医务社会工作部作为医院的一个科室,由于受医院资源的限制以及对合法性地位的追求,不得不承受医院的压迫,在夹缝中生存。因为无法依靠自身的力量纠正自己的发展方向,所以H医院医务社会工作部只能呈现被“异化”的状态。为推动H医院医务社会工作部的良好运行,基于合法性机制与效率机制的视角,笔者尝试性地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措施:发挥合法性机制的保护性作用、避免效率机制的制约、防止合法性机制力量的恶性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