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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评估的目的在于规范政府部门的日常运行和行政执法,提高单位运转效率,促进单位良好的组织建设,激励每一个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好地打造出一系列更加科学、完善、健壮的政府管理行为。随着我国构建法治社会工作的全面推进,政府部门施行绩效评估逐渐成为实现政府转型的有力抓手。税务系统作为政府部门的重要组织之一,属于自上而下垂直管理,其试点的推行既有代表性也有便利性。2018年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后,原有的税务系统绩效评估在目标原则、程序出现与现行的具体工作要求不匹配的情况,特别是在基层税务部门,由于其本职工作更倾向于行政的施行,而不是政策的制定,所以用现有的绩效评估很难在与上级的战略目标、政策执行以及考核评鉴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因此,本文以吕梁市税务局为例,对于吕梁市税务系统绩效评估进行了构建,从适应改革后新环境的视角在吕梁市税务系统绩效评估的目标原则及程序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创新,并对保障其落实进行了论述,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现在吕梁市税务部门绩效评估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有助于推动绩效评估制度的落实,提升组织绩效。本文通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经验总结法等研究方法,结合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吕梁市税务系统的绩效评估提出了的新要求,试图从吕梁市税务系统绩效评估的目标原则、程序和方法以及保障进行创新,进而得出一套适合吕梁市税务系统推行应用的绩效评估体系。研究认为: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对吕梁市税务系统绩效评估提出了新的挑战,要求面对改革大势,绩效评估也需要从理念、构建和实施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创新。其中,理念方面要求吕梁市税务系统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平衡理论选取和灵活运用绩效评估理论;构建方面要求科学设定绩效评估目标原则、客观全面设定绩效评估程序和充分应用绩效评估方法;实施方面要求切实可行的管控机制、持续到位的沟通反馈和严格落实的结果运用。对此,作者结合吕梁市税务系统实际,从构建具有较强适用性的方面设定了绩效评估的目标和原则,强调目标的现实性和原则的重质量、重公平、重效率,从构建具有较高科学性的方面设定了绩效评估的程序和方法,强调程序方法设定的科学公正、全面客观、合理可操作和注重实效。同时,论述了创新构建出来的绩效评估体系的运行保障。从实施层面要注意组织保障、价值认同、运转效率和注重实效;从偏差控制层面要注意加强结果运用和营造氛围、完善制度、减少考评人主观因素影响;从目标原则设定层面要注意保障现实性,也就是防止目标选取偏差、不易实现,防止原则实效性差和;从程序方法设定层面要注意科学性保障,也就是、程序设置应当全面、方法设定要体现合理;从运行层面要注意领导重视,制定配套管理制度保障绩效运行、健全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评估的科学、公正和可操作性、强化绩效督导力度,推动绩效评估有效落实、加强结果运用,营造绩效氛围。并且希望能以此为契机,吕梁市税务系统在今后推行绩效评估时可以更加有效,并且在下一步的研究过程中,能把推广面进一步扩大,进而探索出适合中国政府绩效评估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