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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简称AI)自从第一台计算机问世以来,这个概念就映入人类的眼帘。人类对其哲学性和技术性的思考展示着不断追求进步的希望。对该领域的工作者来说,一些问题久久思索不能得到结果,比如认识的主体除了人类是否可以由数字计算机代替;计算机能否模拟大脑的工作;是否任何人类行为都可以形式化而且与计算机编程划上等号......这些问题的回答需要科学技术和哲学思想共同发展。休伯特·德雷福斯(Hubert Dreyfus)认为对以上问题讨论未果的原因是人工智能与人类智能存在着巨大鸿沟,人工智能在当前和未来都难以取得成功。对此德雷福斯认为:“如果我们抛弃生物学、心理学、认识论和本体论假设,那么迄今为止可用的经验数据将具有不同的意义......目前人工智能面临的困难表明,我们用一种‘信息处理’代替另一种‘信息处理’的能力有限。只有实验才能决定更新更快的机器、更好的编程语言和更智能的前沿启发式。如果没有这四个可以依赖的假设,当前的停滞应该可以成为悲观主义的理由。如果一直困扰AI所有领域的困难都被重新解释为失败,那么这些失败必须作为反对心理学、认识论和本体论假设的经验证据加以干涉。”①虽然德雷福斯对人工智能的观点未免悲观,但是他站在哲学的角度上对人工智能的局限性深刻的讨论和对乐观主义清醒的批判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仍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本文主要分为三个章节,主要对德雷福斯本体论假设和认识论假设这两个主要方面的批判进行解释,其中德雷福斯对于本体论假设的批判涉及到了生物学领域和心理学领域的问题,所以本文从本体论假设、生物学和心理学方面和认识论假设这四个方面来论述他对于传统人工智能的反驳。本篇文章的第一章节对人工智能的定义进行了阐述,并且简述了德雷福斯从1965年至今对于人工智能的批判思想,激发德雷福斯对人工智能批判的渊源是他对人工智能理论和发展历史的研究。第二和第三章基本上都是对德雷福斯的哲学思想细节进行解释和论述。第二章节是对德雷福斯对于本体论假设的批判,阐释了身体在人类行为的重要作用、非确定性目标和需求对于人类行为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以及人类的行为与固定规则无关等内容。并且这一章节将生物学方面和心理学方面的反驳论证也牵涉其中,德雷福斯反驳纽厄尔等人,他认为大脑具有物理属性,不能单纯通过其信息处理过程将其视为数字计算机;第三章节是对认识论假设的反驳,德雷福斯通过论证人类行为可以形式化和人类按照严格规则处理语义信息这两个假设的不合理性解释了人工智能和人类智能的区别并且德雷福斯论证了人类与计算机处理信息的差别具体体现在歧义容忍度、观察力和边缘意识上。通过这些论证和反驳,我们能更好的理解人工智能发展历史,其哲学基础的发展对当今的人工智能在社会生活中的应用起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