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撤诉是行政诉讼中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撤诉权是当事人享有的一种诉权,确切的说是当事人的程序处分权。撤诉作为一种结案方式在实务中的应用较广泛。撤诉制度的合理运用,对当事人权利保障和诉讼秩序的维持起到关键作用,更近一步讲,它与行政诉讼制度设计目的的实现关系甚大。然而,我国诉讼法学界对行政撤诉制度理论问题的研究尚不深入,撤诉制度的立法有悖当代先进的司法理念,欠缺合理性,导致行政撤诉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立法和司法的有机统一,威胁到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改革势在必行。本文从行政撤诉制度基本理论出发,考察和借鉴域外行政撤诉制度的立法及实践均较为完善的几国的做法,同时全面审视我国行政撤诉制度现状,并分析了其现存问题和不足,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行政撤诉制度的几点设想。 本文采用概念分析、价值分析、比较分析等多种方法对行政撤诉制度进行了立法、司法及理论层面的研究,以求提出合理有效的完善措施。除引言外,文章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是基本理论概述。本章围绕行政撤诉的概念及性质、相关概念辨析、行政撤诉的理论基础及其与民事撤诉的异同四方面进行论述。笔者从狭义、广义两个层面对行政撤诉的概念进行界定,文章的论述基于广义的概念展开。行政撤诉的本质属性是当事人行使其诉权的一种诉讼行为,它与诉讼请求或实体权利的放弃等概念有所不同。就行政撤诉的理论基础而言,本文主要从确立行政撤诉制度,即赋予当事人撤诉权与制约当事人撤诉权行使这两个层面进行论述。此后又对行政撤诉与民事撤诉的异同进行了区分。第二章,考察和比较了两大法系主要国家行政撤诉制度的立法及司法实践情况,对域外行政撤诉制度有了宏观把握,汲取精华,为我国行政撤诉制度的改革完善奠定了基础。第三章,通过对我国立法、司法实践及理论研究现状的全方位分析,指出了行政撤诉制度在上述三个层面存在的众多问题和不足:如行使撤诉权的主体、方式、时间等的不足,法院审查方面的局限及对当事人权利保障的缺失等。第四章相应地上文指出的撤诉制度的不足提出了完善建议,并试图探寻出路,引入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实现调撤合理对接,缓解高撤诉率和非正常撤诉的现状,充分实现行政撤诉制度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