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已经成为证券市场的一个顽症,我国证券市场上大量的盈余管理乃至财务舞弊行为,其根本动因在于达到相关证券监管要求,实现股权融资目的。从这点来说,证券市场上一些不尽合理的制度规定成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诱因。我国的退市制度起步较晚,自1998年实行“特别处理”制度以来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不断演变和发展,在其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不少问题,例如现行的退市规定直接将公司股票的上市资格与利润指标相联系,一些本应退市的公司通过操纵利润指标就可以保住其上市资格。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盈余管理的基本知识,利用深沪两地上市公司公开披露资料,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检验我国证券监管部门陆续出台的退市规定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并结合研究结论提出了完善我国退市监管制度的建议。本文内容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阐述盈余管理的基本理论。首先对国内外学术界关于盈余管理定义的代表性观点进行评述,得出本文对于盈余管理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分析盈余管理的特征及其必然性,然后阐述了盈余管理产生的理论基础——契约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及其对盈余管理理论的影响。第二部分分析我国退市制度与盈余管理的关系。首先通过对较成熟证券市场退市规定和我国退市制度的分析比较,揭示我国现行退市制度的不足。然后,用规范研究方法分析退市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主要探讨了我国的退市规定对上市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影响,通过上市公司的数据统计分析退市制度颁布后被处理上市公司情况,以及上市公司撤销特别处理的主要措施,得出为了应对退市制度上市公司可能存在盈余管理行为的初步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影响的初步假设。第三部分实证分析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是体现本文创新的主要部分。我们根据第二部分的研究,将退市制度的演进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分阶段分析退市制度的演变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实证研究分成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选取1998~2002年的102家被特别处理的公司作为样本,分析1998年和2001年出台的退市规定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第二部分选取2002~2005年的160家亏损上市公司作为样本,分析2003年出台的有关退市的补充规定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影响。第四部分结论。给出全文的研究结论,并且结合实证分析结论提出完善我国退市监管制度的建议。与前人的研究相比本文主要有如下创新与特色:1、本文研究了退市制度的变化对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属于盈余管理动机研究领域,前人对于盈余管理动机的研究多集中于IPO公司,增配股公司或者亏损上市公司,很少涉及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既使涉及也仅限于规范分析鲜见实证研究。2、本文中退市制度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影响的研究按退市制度的演进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结合各阶段退市制度的演变实证分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变化。分阶段进行研究,可以更清晰的揭示退市制度的演变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3、本文不仅采用了规范分析方法还结合了应计利润分析方法和迪安戈罗模型采用了描述性统计分析、t检验、Mann-Whitney U检验等实证分析方法,研究方法的综合运用可以更好的分析退市制度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