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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阐释论”由张江在2014年提出,一经提出就在学界引起了热烈的讨论,目前讨论已经告一段落,笔者试图对这一讨论所引发的问题进行梳理和总结,并就此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第一章对“强制阐释论”的生成背景进行分析,一是分析文学阐释由文学性中心论到理论中心论的转变过程;二是分析理论中心论产生的原因,包括文学内部的“宽容”、外部理论的“滥用”和理论家对文学学科瓶颈突破的愿望;三是分析“强制阐释论”与国内的历史文化和文学理论背景的关联。第二章和第三章分别探讨了“强制阐释论”的合理性和局限性,就合理性而言,张江提出了文学阐释的界限、文学审美性的回归以及作者意图在文本阐释中的地位。在局限性方面,张江对当代西方文论进行了整体否定,对西方当代文论产生的语境认识不足,低估了当代西方文论对中国当代文论建设的价值,他所提出的“本体阐释论”和“公共阐释论”作为“强制阐释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也有一定的理论缺陷。第四章是在前面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重构文学阐释的观点,这种文学阐释介于文学性与“理论”之间,具有文学性和文化政治的双重属性,并通过对话原则使其达到沟通和融合。它以文学形式为立足点,通过对文学性的阐释延伸到对文化政治内涵的阐释,以多元阐释来取代单向阐释,达到对单纯的文学性阐释和文化政治阐释的超越。然后运用这一阐释理念分析了文学阐释实践,以巴赫金的文学批评实践为例,来阐明这种文学阐释观念既能生产意义,又能生产“理论”,从而实现文学理论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阐释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