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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炎武是明清之际著名的思想家,也是明清易代过程中的典型“遗民”。面对王朝鼎革、异族介入,顾炎武并没有杀身成仁而是选择了“生”,选择了以游为隐的遗民生活。顺治十四年(1656)顾炎武北上山东等地,开启了其晚年北方游历的征程,山东也成为顾炎武游历征程的第一站。对于顾炎武在山东的经历,前人在对顾炎武北游行迹的研究中多有涉及,但是在对这段经历的系统细致分析与论述方面仍显不足。本文在尊重前辈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顾炎武的各类年谱和著述为中心,综合分析各种史料,将顾炎武在山东的行迹原委尽可能完整地呈现出来。本文分为四章:第一章着重从社会、家庭及山东地缘特点等方面对顾炎武北上山东的原因作出分析。第二章将顾炎武山东的友人加以分类,梳理出顾炎武与山东重要友人交往的大致情形,进而分析得出顾炎武交友的大致准则。第三章从顾炎武身陷山东官司的由来、经过及影响等方面进行论述,侧重对相关者态度及官司影响的分析。第四章对顾炎武山东主要田产的经营概况进行梳理,并对顾炎武离开山东的大致情形作出详尽分析。通过对顾炎武山东行迹的论述,笔者认为顾炎武的山东经历既是其迫于时代环境的无奈之举,又是他追寻“待后王”人生诉求的典型遗民式行为。顾炎武在山东交友原则的变化、学术著述活动以及置办田产皆是他在清初客观环境下自我调适的结果,亦是“遗民之生”合理性存在的反映。至于顾炎武在山东身陷的官司则体现出清廷对待遗民的态度已有所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