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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年)》白皮书,2018年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新收专利案件21699件,同比上升35.53%。这种增长趋势不仅仅体现在数量上也体现在专利诉讼案件的复杂性上。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专利诉讼技术事实变得越来越纷繁复杂,为查明案件事实,专利诉讼往往需要“有专门知识的人”,也即专家辅助人,参与到诉讼中帮助法官查明案件中的专业技术事实。而我国当前的技术查明机制中,专家辅助人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率较低,无法真正实现设计该制度的初衷和目的。本文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数据为基础,并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通过分析上述数据和案例,尽可能地理清当前专利诉讼中适用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现实困境,而后针对其所面临的现实困境,从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的相关规定入手,拟在中国专利诉讼司法实践的语境下找到突破该现实困境的办法。全文体系如下:第一部分简述了专家辅助人的概念,以及专家辅助人之于专利诉讼的价值。具体来说,专家辅助人是受当事人聘请就专业技术问题进行陈述、说明、解释以及对有关鉴定意见或其他涉及专业性问题发表质证意见的专业人士,不仅能够保障和便利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还可以帮助法官在审理专利诉讼案件时解释所涉及的技术前沿问题,进而辅助查明涉案事实。第二部分通过与鉴定人及技术调查官在专利诉讼中适用情况的比较以及对适用专家辅助人制度典型案例的分析,总结归纳出专家辅助人制度在专利诉讼中的适用现状和面对的现实困境,具体来说专利诉讼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适用率较低、专家辅助人的选任较为混乱、以及对专家辅助人意见缺乏心证公开且采信规则不明。第三部分针对专利诉讼中适用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现实困境,考察了英美法系的专家证人制度,分析英美法系在涉及上述现实困境方面的具体规定和措施,具体来说,英美法系下,专家证人意见会进行庭前开示,专家证人的权利义务较为清晰,且有较为明确的专家意见的采信规则。第四部分提出突破上述现实困境的路径,具体来说,通过明确规定专家辅助人的诉讼地位、选任资质,对其意见进行庭前开示,并在裁判文书中心证公开对专家辅助人意见的采信,以完善我国专利诉讼领域中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适用,提高专家辅助人制度的适用率。